相信很多人小时候都玩过气弹枪。现在这样的气弹枪已经很少见了,但在一些气球射击摊上还能见到,有人爱花点钱打上几枪,枪法好还能带走礼品,可是今后这样的气球射击摊或许我们再也见不到了。
2016年12月27日,在天津摆气球射击摊的赵春华,因为她摊位上的9支枪形物有6只被鉴定为枪支,而被天津河北区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三年半,这让赵春华的家人不能接受,他们找到了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昕为赵春华的二审代理律师,徐昕在征得赵春华的同意后,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
徐昕说赵春华告诉他自己很冤枉,原来看别人都是这样摆摊,也没有人告诉她这是违法的。2016年8月,51岁的赵春华在天津李公祠大街亲水平台附近从他人处接手了这个射击摊。而仅仅只经营了两个月,在2016年10月12号晚上,赵春华就被公安机关逮捕了。
在赵春华被捕前所居住的小屋,记者看到她的三轮车停在过道上,三轮车上那块用来固定气球的板子,如今没有了气球,只剩下“一枪一镖,打破几个都算一个”的手写黑字。另一个房间,则堆满了赵春华摆摊时要用到的家当。与赵春华一同被抓的还有其他12位射击摊主,其中8人被取保候审,4人被拘留,后面的命运也悬而未决。
赵春华成为了这5人中最先被判刑的人,而她被判刑的消息也是其他被拘留摊主的家人感到惶恐,王凤玲是被拘留的4位摊贩之一王行权的妻子,她告诉记者,听说这个消息后她一方面替赵春华感到冤枉,一方面替自己的老公担忧。
如今,因为赵春华等人的被抓,昔日夜间十分热闹的天津李公祠大街亲水平台附近,已经看不到了摊贩们的身影。王凤玲认为他们所使用的就是玩具枪,而不属于真枪,有时还能看到孩子拿着这样的枪玩。
王凤玲告诉记者,她老公被抓的那天她正好在现场帮忙,大约是在晚上10点钟左右,他们刚把摊位搭好,就来了几名客人,一直跟她聊天。警方在向王凤玲出示了警官证后,就把她老公和其他12位摊主,以及涉案的仿真枪都带走了,她当时只以为是去调查下就没事了,毕竟他们摆摊是为了生活又没有犯罪,但是没想到自从丈夫被带走,3个月来,两人没机会再见一面。
王凤玲说她老公已经60岁了,要是再判的刑比赵春华还重,出来还不知道是什么样。另一名被拘留摊贩张艳清与王凤玲两口子是吉林老乡,两家租住的是相邻的两家屋子,自从张艳清被拘留后,他的父亲张祥独自生活在这里,张祥说他的一只脚瘸了,本来全靠儿子每月摆摊挣得一两千块钱生活,自从儿子被带走后,他没了生活来源,只能到租住地附近小区的拖着病腿打扫卫生过活。他现在也不知道儿子是什么情况,也没钱给儿子请律师,他说现在他只能听天由命了。
舆论哗然,问题就在于,气球射击摊摆在我们身边,大家都习以为常,因为这么一个常见的项目被判刑,与大多数人的传统认知不相符。大家可能更关注于赵春华贫穷的家庭背景和摆摊生活的艰辛,不由自主地同情弱者。但法律问题就该回到法律本身,赵春华到底该不该判刑?
1996年,《枪支管理法》首次提出了枪支的法律定义,其中最核心因素,是“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2001年,公安部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提出了枪支鉴定标准。这个标准,折算成现行的“测定枪口比动能法”,是16焦耳/平方厘米。这与“投射物穿透皮肤”的比动能临界值(10-15焦耳/平方厘米),很接近。能打穿皮肤,那很容易理解,就是造成“伤亡”了。而在2010年,公安部在修改后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中正式提出: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而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丧失视觉就视为重伤害;而经过多年论证,当气枪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如果对人的眼睛近距离射击,可以造成伤残。根据现行规定,玩具枪、仿真枪、枪支,这三者其实也有严格的区分。枪口比动能小于等于0.16焦耳/平方厘米的,是“玩具枪”;介于0.16与1.8焦耳/平方厘米之间的,是“仿真枪”,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的,是“枪支”。而赵春华的射击摊中,有六只枪的枪口比动能超过了1.8焦耳/平方厘米,已经达到了“枪支”的范畴。
国家有着明确的规定,可见天津河北区法院判得并没有错,只要有标准在实施,就应该遵守。舆论也不该用感情去绑架司法,但是该引起我们注意的是,关于涉枪认定的事,已经不是第一次引起大家关注了。近年来涉枪案件呈多发状态,而判罚标准却不一致,已被判处刑罚的从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到管制不等,也有不按犯罪处理的。而通过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近年来审理的23个因摆气球射击摊被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中,有17名被告被判了缓刑。
徐昕说他现在还在代理一起,备受关注的案件,刘大蔚案。刘大蔚是一名四川小伙子,因为“喜欢仿真枪,想摆在家里当装饰,看起来威风”,2014年7月,他在网上与一名卖家联系,购买了24支枪形物。结果,快递小哥没上门,福建的缉私警却把他逮捕了。他被告知,在他网购的24支“仿真枪”中,有20支被鉴定为真正的枪支。这个结论,来自泉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2015年4月,泉州中院以走私武器罪,判处刘大蔚无期徒刑。
据刘大蔚的母亲胡国继说,儿子就是通过这个在上海打工时得来的QQ号,联系上了一个网名叫碧海蓝天的中国台湾人,一年的时间里两人就买枪的问题多次交流过。自己也曾和孩子的父亲劝过儿子,但刘大蔚也在极力的说服父母支持他。
最终刘大蔚在卖家提供的网址里选购了24支仿真枪。枪支货款和代购服务费共计30540元。2014年7月15日,为逃避海关监管,卖家将24支仿真枪支藏于饮水机箱体内部,辗转交由台湾、厦门、泉州、金门等物流、进出口公司进行报关、缴纳关税、转运。7月22日凌晨,该批枪支被石狮海关缉私分局查获。
2014年8月31日,石狮海关缉私分局通过收件地址找到了刘大蔚,并将他刑拘,此时他们一家人还没有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胡国继说货物没到他们手里,钱也退了回来,交易就不成立,而且他们不认为这是真枪,最多也就是把枪没收了,或者人拘留几天也就没事了,谁曾想2015年5月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刘大蔚因走私武器罪判处无期徒刑,次日刘大蔚及家人不服判决,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然而福建省高院给出的终审判决却让他们感到绝望。
这一判决也引来了各方关注,刘大蔚也表示不服,在监狱中自学法律知识,并列举自己无罪的理由,他的父母也委托律师,向福建高院提交了刑事申诉状,请求撤销该案判决,启动再审,经多方努力,福建高院也于2016年10月18日下达了再审决定书,决定书中提到“本院认为,原审对刘大蔚判处无期徒刑,量刑明显不当”。
类似的案件,判决却差异巨大,这就给大家产生了一种错觉,那就是对于枪支、仿真枪、玩具枪认定,似乎存在着很多问题。那仿真枪涉案频频引起争议的原因是什么呢?前些年,由于频频发生玩具枪、仿真枪误伤人的事件,所以制定从严从紧的枪支管理规定,是非常必要的,关乎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但在标准执行过程中,也存在各种问题,比如对于1.8焦耳每平方厘米这样抽象概念,普通人很难去理解。而公安部门一直要求枪支认定需要多家鉴定,就是因为枪支的完损度、子弹的材质等多种因素都会影响到鉴定结论。
徐昕认为目前的枪支认定标准太低,让许多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成为了罪犯,这是不合理的。
对于外界的质疑,当年参与这一标准的起草人之一,南京市公安局刑侦专家季峻认为,讨论这个问题,不能“想当然、信口开河”,应当考虑人体最弱的部位。
南京市公安局刑侦专家季峻录音0106:不仅仅是做实验,它这个程序上各个方面,都有很多专家,反复讨论,多年的讨论,主要还有社会的法律专家,医生著名的医生等等,不是很简单的一个事。
季峻表示标准经过严格的论证,不应该因为个案就对标准的问题进行过分炒作。
我们认为只要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实施了相关标准,就应予以遵守,没有什么讨价还价的空间,这就是法律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同时也期待能有更加细化的认定标准出台,让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能有更加有力依据,不再出现同罪不同刑的情况发生。在司法实践中,追求法律效果的同时,强调社会效果,在法律与情理中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