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获刑14年
在法院审理此案期间,王某与徐老汉的近亲属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向对方赔礼道歉,赔偿对方经济损失且已履行完毕,徐老汉的近亲属表示谅解,并请求司法机关依法对王某从轻处罚。
近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并得到谅解,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一审宣判后,王某表示服判,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警示意义
开车出行一点侥幸心理都不能有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总结了本案的社会危害以及应吸取的教训:
这本是不该发生的悲剧。
案发当天凌晨三四点,路上有着大雾,如果有一些防范意识,选择在大雾天气不开车或者谨慎驾驶、车开得慢的话,事故本不会发生;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撞到人,第一时间报警,第一时间救助,或许可能会面临医疗费,哪怕可能也会面临刑事处罚,但相比故意杀人罪,那些都要轻得多。然而,王某却选择了另外一条路,造成了两个家庭的悲剧——被害人是一个年逾七旬的老人,为了微薄的收入,凌晨起床去卖河蚌,却遭飞来横祸,与妻女天人永隔;而被告人正值壮年,是家里的经济来源,原本生活不错,但因为自己的错误抉择、糊涂行为,使整个家庭陷入了困境,自己也要付出惨痛的代价。
但愿本案能警醒每一个人,遵守交通法规,就是尊重生命。公诉人呼吁,每一个人都要文明驾驶,文明出行,手握方向盘的时候,在内心要多一份责任,多一份良知,多一份对生命的尊重、对法律的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