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原副总编讲述1982年肥乡事件中郭建民的反腐贡献
同时,郭建民的女儿郭桂芳因支持父亲反映问题并常帮父亲写材料,曾被所在单位辞退。到了1990年,郭桂芳在单位值班时突然神秘失踪,至今仍然毫无音讯。
据郭建民家人回忆,1990年6月16日晚,郭桂芳安顿好她不足3岁的儿子,到农牧局值夜班,第二天神秘失踪。当日,郭建民及其爱人蔡朋娥就到肥乡县公安局报案。
2015年1月12日,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记者曾向肥乡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袁晓雷求证,他表示:“案件发生时间太长,等情况了解清楚了再给答复。”
当年4月3日,其回复是:郭桂芳失踪案至今没有立案,不过没立案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87条规定,该案件已过了20年追诉期。
同时,袁晓雷还表示:“我们查了,没有发现该案的报案记录,我们认为当事人家人当年没报案。也可以说,该失踪案发生的20多年间,郭桂芳的家人就没有找过公安局,公安局不知道此事。”
2014年10月,肥乡县公安局还抽了郭桂芳儿子和丈夫的血样,并把郭桂芳的有关信息录入了全国失踪人员信息系统。
为给女儿认定工伤将人社局诉至法院
2014年2月28日,河北省肥乡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告郭桂芳死亡。郭建民及家人希望“依法确认郭桂芳之死亡属于工伤”。
然而,2014年7月28日,河北省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了邯人社伤险认决字(2014)1347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对于郭桂芳在工作岗位失踪认定工伤的问题,肥乡县农牧局局长李会民曾告诉记者:“上级没有认定为工伤,原因是我们目前调查的情况尚没有证据证明当晚郭桂芳在其单位值班。”
记者通过查询肥乡县的相关数据档案却发现,县农牧局在2012年5月12日、2012年9月27日、2014年5月17日、2014年9月27日曾先后四次以单位名义,加盖公章证明“原农牧局职工郭桂芳1990年6月16日在农牧局值班时失踪。”
2014年9月23日,河北肥乡县“反腐英雄”郭建民妻子蔡鹏娥为给失踪的女儿认定为工伤,特向丛台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行政诉讼状。
法院一审判决撤销被告邯郸市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重新作出认定。
郭建民家人从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拿到一审胜诉判决书那天,是郭建民的生日。
“为给近来一直患病不起的父亲过82岁的生日,回家时还特意买了一个生日蛋糕。尽管父亲患有老年痴呆症已无法知道女儿郭桂芳工伤胜诉的消息,但我还是把这一喜讯告诉了父亲。”郭建民的二儿子郭会增说。
可是,沉浸在胜诉喜悦中的郭家人怎么也不会想到,过完生日的第二天下午,郭建民突然去世了。在郭会增看来,父亲至死都没有等到郭桂芳失踪案的任何明确信息,是父亲此生最大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