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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11岁男孩偷开汽车上路 撞死路人后逃逸(2)

2016-12-24 03:50:57    现代快报  参与评论()人

交警调查后发现,事发时车速并不是非常快,但男孩身高不够,不能正常踩刹车、转动方向盘,视线也受影响,加上对车辆的感知能力差,导致他撞人时“以为撞到的是树枝”。

他不是第一次偷开车上路。

根据民警的调查,明明开车上路不过15分钟,就发生了事故。但在肇事前,无论是起步、转弯还是超车,都显得很熟练。

孩子的母亲对警方表示,她根本不知道孩子偷偷开车出去,她也承认,这事肯定是自己的儿子不对。

据了解,明明父母没有驾照,也不会开车,但明明对汽车非常着迷。他从网上了解到汽车的资料,甚至自己偷偷开车上路。这事父母也知道,但他们只是劝告,并没有严厉禁止。

那么,明明是怎么拿到车的呢?

据警方调查,从这家租赁公司租车,需要实名登记、证照齐全,操作过程是在手机上下载该公司的应用软件,然后预约,在15分钟内取车。

但明明没有这样做。

他的做法是,自己到停车场,一个个车去拉门,有的车并没有上锁,甚至连钥匙都没拔。就这样,明明在租赁公司顺利开走了这辆车,直到回来,都没被察觉。

警方表示,租赁公司存在监管漏洞。

目前,案情正在进一步的审查当中。

观点

1

肇事男孩不担刑责

家长须负赔偿责任

南京大学法学院王钧教授认为,在这起“离奇”事件中,11岁的男孩虽然有偷车、无证驾驶、撞人、逃逸等一连串行为,但肯定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因为按照我国“刑法”规定,14岁到16岁的,才开始对部分行为负刑事责任,14岁以下的不负刑事责任。

那么,对受害者的家庭来说,这种心理痛苦如何平衡?王钧表示,的确比较无奈。公众都提出过类似问题,即能不能降低刑法的承担责任年龄,现在网络发达,孩子早熟,认识控制能力都提高了,应该适当改变规则。但是,“立法者和搞未成年人犯罪研究的人,认为降低的可能性不大,刑法不仅是惩罚,还有预防和减少犯罪,把未成年人关在监狱,不但没有改造好,反倒可能变成一个坏人。”

王钧表示,受害者家庭只能通过经济赔偿来得到补偿。因为肇事的是未成年人,其造成的损害责任由监护人承担。如果监护人不承担,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程序来解决。

2

租赁公司疏于管理

也有责任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潇潇表示,在这起事件中,孩子父母作为监护人要承担主要民事赔偿责任,但是租赁公司有没有疏于管理?从警方掌握的情况看,租赁公司很可能也成为被告。“11岁的孩子怎么说偷就偷,车辆、钥匙是怎么管理的?”

此外,出事车辆的保险公司在这起事件中应该也会被列为被告,但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庭审结果。

建议

家长要告诉孩子哪些事情不能做

就在昨天,现代快报报道了一个12岁的六年级孩子,用爸爸通过微信(孩子有微信,还有自己的银行卡)转给他的1万多元,偷偷买了两只宠物飞鼠,而不是如爸爸预想的那样,将这笔钱转给钢琴课老师。

这样的“熊孩子”让人觉得成熟太早、胆子太大。更重要的是,当爸爸的,胆子似乎也很大。

1年前的2015年12月21日上午,一个心怀“赛车手”梦想的13岁男孩,在南京城掀起了一场“寻人风暴”。最后经过广大车友和交警的努力,偷拿了备用钥匙独自驾驶迈腾出门的东东(化名)被找到了,所幸没酿成什么事故,人也没事,但车多处被擦伤。其行驶轨迹是从芳草园小区附近出发,途经鼓楼区、玄武区以及秦淮区等。孩子自称从小喜欢车,看着父母开车就学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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