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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男孩被寝室长泼开水毁容 只因未洗脸

2016-12-22 13:28:56  河南一百度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13岁男孩在学校被泼滚水,脸部毁容!

仅仅因为没洗脸的问题,来自宁夏回族自治区,在武僧团培训基地读书的13岁男孩小龙却遭遇寝室长的暴力行为,用开水撒在小龙的脸上,导致严重烧伤,现在正在市二院接受治疗!

在市二院十楼外科病房,记者见到13岁的小龙,躺在病床上看着很虚弱,面部烧伤痕迹惨不忍睹!孩子还不时地喊着疼!

孩子妈妈:

好好的孩子,我花钱给孩子买罪受!

邓玉玲是小龙的妈妈,看着孩子现在的样子她万分悲痛,他怎么也没想到,好好的孩子送来上学居然出了这样的事情!

12月9号晚上小龙的妈妈接到教练的电话,说孩子烧伤了,她听完就着急哭了。一听孩子出事了,邓女士瞬间觉得天都塌了,家里唯一的儿子在外地上学遭遇了这样的事情,她非常自责,随即订了机票和丈夫赶到了登封!

孩子妈妈:看到孩子我就抱着孩子哭,我脑子都是乱的,毕竟是个花季少年!

那么,到底是因为什么事情,孩子怎么会被烫伤这么严重呢,邓女士一边报了警,一遍继续了解情况!根据教练的描述,是因为冬天冷,好多孩子都不洗脸,就让寝室长招呼着洗脸,结果可能孩子不洗,寝室长就把水泼他脸上了!

小龙说,当时寝室长觉得自己慢,就把他绊倒在地,往脸上浇热水,寝室长还是个14岁的男孩,他根本无力反抗,后来,寝室长还告诉他不让他声张!

小龙

我当时就觉得疼,后来看我有伤,就让我用牙膏,还有盐抹到脸上消毒!

天啊,刚刚被热水烫伤的脸上还被撒上了一些盐,这种痛苦是什么样的滋味?小龙当时就哭的特别厉害,随后被教练发现,送到了河门村的烧伤医院治疗,诊断结果是轻度烧烧,治疗及时的话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但是为了保险起见,后来小龙被邓女士转入市二院十楼外科继续治疗。

我们了解到,邓女士一家都来自宁夏回族自治区,夫妻俩人都是普通的上班族,家里条件也很一般,就小龙这一个孩子,平时孩子比较内向,也比较柔弱,同时了解到这个学校也有文化课,所以就想着给孩子送到武校锻炼一下!

就这样,在今年九月份的时候,邓女士就把孩子送到了武僧团培训基地,谁知道刚刚没一个月,孩子就受了伤!十月份邓女士来的时候,看到孩子的大腿肿的特别高,当时她既生气又心疼!

后来了解到是同学之间发生的小矛盾,邓女士也就没有深究这件事,只是教育孩子要跟同学搞好关系,不要打架!没想到这才没俩月,孩子又出了更严重的事,所以,邓女士要求追究学校和对方孩子家长的责任!

孩子妈妈:就一些误工费,医疗费,乱七八糟的.....

邓女士说,学校倒也积极配合协调这件事,对方家长也送来5000块钱医疗费,学校也拿了1000块钱,但是现在对方家长已经回家,接下来的这些费用又该谁承担?后来我们和邓女士一起来到武僧团培训基地,见到一位姓田的部长!

武校工作人员:

这边因为伤情不稳定,不能确定具体需要花多少钱,所以就先垫付了一些医疗费。

记者:

对方家长是哪里的?

武校工作人员:

山西的

记者:

他们配合工作吗?

武校工作人员:

配合!

这位田部长的意思是,事情发生以后,学校也和对方家长以及邓女士协商了,孩子先治疗,医疗费他们会陆续的给交上,但是邓女士一家的意思是目前对方家长已经回家,担心事情拖的越久,事情越不好解决,所以想谈谈一次性赔偿的问题!

孩子家长:

我们想走,想回去治疗,眼看都放假了,我们走不了也很着急!

教练:

行啊我通知他们家长吧,让他们过来协商,好吧?就这两天吧!

学校的这位田部长也答应邓女士,立刻联系对方家长,来登封协商后续治疗以及赔偿问题,所以邓女士一家只有在继续等待几天,另外对于这件事,我们也咨询了河南泽重律师事务所的米宗周律师!

米宗周律师:

都是未成年,学生不承担刑事责任,只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要赔偿,当事人没有能力,他的监护人要承担责任。另外学校也有一部分不可推卸的责任。

截止记者发稿前,邓女士表示,对方家长还没有确定什么时候来协商这件事,现在十分着急!一家三口在外地跑腾这件事,已经有十天了,目前还是不能回家,学校虽然很配合,但是事情一点进展都没有,总是一直等待等待,面对类似的校园暴力,我觉得,不管是家庭还是学校,作为监护人,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应当积极尽快把这件事给解决好,离过年不远了,真希望你们也换位思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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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伟 CN067)
关键词:校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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