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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被占三年法院判决执行难 公司濒临破产(2)

2016-12-06 04:11:02    人民日报  参与评论()人

万鹏华很发愁:“由于瑞鹏公司拒付占用费并非法占据我公司厂房和厂区,致使我公司无法开展规模生产,也无法再行出租,公司陷入极度困难状态,濒临倒闭。”江南公司欠银行贷款、要交房地产税,还有欠付员工工资和原材料供货商货款,目前光房地产税就欠200多万元,不得已借了一些民间高利贷。

诉讼:官司打赢了,拿到判决书时信心满满,可是3年多过去了,一分钱没要到

合同期满后,瑞鹏公司既不给付厂房占用费,又不腾退厂房和办公楼,江南公司于2013年6月21日将瑞鹏公司诉至鸠江区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瑞鹏公司于8月31日前支付江南公司租金及违约金共595445元。瑞鹏公司却未履行该协议。不仅如此,瑞鹏公司停产后,所有员工都撤离了江南公司的厂区,却将已生产出来的120辆成品客车和3个车间的生产设备、汽车零配件弃留在厂区。

经多次沟通,2014年4、5月,瑞鹏公司只腾退了2000平方米的厂房,其他依旧如故。不得已,同年6月11日,江南公司再次向鸠江区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瑞鹏公司给付租金,返还被占用的厂房、办公楼等。法院于8月4日作出判决,判令瑞鹏公司给付江南公司自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间的厂房、办公楼占用费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共2505511元。

此后瑞鹏公司仍是既不给付厂房占用费,又不腾退厂房和办公楼。无奈,江南公司又于今年5月16日第三次起诉瑞鹏公司,同时追加该公司的3家股东深圳市康美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康美特公司)、奇瑞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奇瑞公司)、安徽东向发展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东向公司)为被告。法院于6月28日作出判决,判令瑞鹏公司赔偿江南公司自2014年6月至2016年5月间的租赁物占用金4727280元;康美特公司、奇瑞公司、东向公司在各自出资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且互负连带责任。

经过法院一次调解、两次判决,瑞鹏公司应给付江南公司共7828236元。然而,3年多来,江南公司打了3场官司,花了9.7万多元的诉讼费,却分文未讨回。

“拿到判决书时信心满满,以为我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可是3年多过去了,一分钱没要到,诉讼费倒花了不少。”万鹏华在来信中写道:“那么多的生产资料和客车强行留占厂房和空地,无论怎么交涉他们都不搬离。我去找奇瑞公司、东向公司,他们说公司有法定代表人,去找他。可这个法定代表人在深圳从来不露面。”

执行:3家股东都是被告,他们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法院采取了哪些强制措施?

为什么瑞鹏公司拒不执行法院判决?11月16日下午,芜湖市鸠江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施德雨等人接受了记者采访。

施德雨说,涉及瑞鹏公司的案子,光鸠江区法院就受理了40起,标的超过2000万元。他们去厂区查封瑞鹏公司的资产时,看到地上有掉落的封条,才知道还有江苏、浙江省的法院来查封过,但不知道查封了哪些东西,标的是多少。

施德雨说,瑞鹏公司虽然被吊销了营业执照,但企业仍未注销。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解散必须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但康美特公司把所有的财务账本都拿走了,至今不拿出来,导致清算一拖再拖。他们先后3次去深圳,查封了康美特公司的账户和一些股权,也查封了奇瑞公司和东向公司的账户,目的就是逼他们尽快清算。因为3家股东都未出资到位,还差5357万多元,只要清算了,完全可以偿还所有的债务。

瑞鹏公司虽然停产了,但其3家股东康美特公司、奇瑞公司、东向公司也是被告,且都在正常营业,他们不执行法院判决,法院为什么不强制执行呢?施德雨介绍,他们已经把瑞鹏公司列入了失信黑名单。3家股东被追加为被告后,奇瑞公司和东向公司都表态要尽快清算,就等康美特公司拿出账本来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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