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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事件”思考:网络慈善最怕信息失实失真(2)

2016-12-04 04:55:15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吕胜柱表示,根据国家网信办2015年发布的《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平台要对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如果网络平台出现诈骗、诽谤等事故,平台如未能提供溯源用户的实名信息,要承担相应责任。随着网络募捐的普及与社会慈善需求的扩大,募捐平台的数量也将越来越多。对于网络募捐平台的管理,宜从事前逐步发展到事中事后监管,比如对于网络募捐的信息公开与操作规范制定硬性要求,对接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监管如何平息“花错钱”焦虑?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47.4%的受访者曾通过网络平台参与过捐款,仅28.5%的受访者信任网络捐款中的慈善组织或募捐个人,62.4%的受访者担忧网络募捐存在诈捐、骗捐的潜在风险。

今年慈善法实行后,民政部通过了首批13家慈善互联网募捐平台。在不少法律界专家看来,13家“正规军”之外,不少带有慈善筹款性质的网络互助平台,以及利用微信朋友圈、网络论坛等形式发起的“个人求助”行为等,均面临资金监管公信力缺乏的问题。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类似案例共同点是“个人求助”者发布信息后,常利用个人账户接收善款,在缺乏第三方监督制约的情况下,即使求助的情况如病情属实,也可能面临质疑。

近年来,发展迅速的网络互助平台也面临这样的尴尬:资金善款流向缺乏公信力的第三方监管。在当前行业仍缺乏监管细则的情况下,不少网络互助平台的资金监管常受到网友质疑。保监会于11月发布消息称,网络互助平台不具备保险经营资质及相应风险控制能力,其资金风险、道德风险和经营风险难以管控,容易诱发金融风险。

蚂蚁互助创始人廖晓平说,网络互助平台多处于经营灰色地带和监管真空地带,希望监管部门推进设定行业行为准则,制定相关监管规则,对潜在风险进行管控。

“网络募捐是个新生事物,希望这次事件成为相关制度完善和成长的契机,更好监督和管理网络募捐资金的使用。”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向兰金说。

(责任编辑:高宗影 CN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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