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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将入村 村兴民富

2016-11-22 16:47:12  北京支部生活    参与评论()人

编者按:

按照中央、市委有关要求,全市2015年10月首批选派了407名市、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一年多来,“第一书记”从进一步深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助推农村低收入村发展,培养锻炼年轻干部,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入手,主动作为,各项工作成效初显。11月14日,我市召开第二批选派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动员部署会,向新核定的低收入村继续选派216名“第一书记”,实现低收入村“第一书记”选派工作的全覆盖。我们选登了11名“第一书记”在工作中出招闯路的实例,展示“第一书记”的风采。

我市2015年起分两批选派623名优秀干部到村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目前,首批选派的407名“第一书记”已经驻村工作一年,第二批选派的216名“第一书记”陆续驻村,正式开展帮扶工作,实现了我市低收入村、发展落后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全覆盖。

市委和各级各部门坚持把选派“第一书记”作为夯实农村基层基础的迫切需要、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培养锻炼机关干部的有效途径,加强统筹谋划,强化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选派“第一书记”工作落到实处。各区广泛开展调查摸底,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筛选出低收入村、发展落后村和党组织软弱涣散村作为派驻村,确保选派干部有施展才干的舞台。

好中选优强将入村

各级各部门按照“思想好、素质高、能力强、作风实”的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廉政关和能力关,从各级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优秀人员和退居二线的领导干部中选派人员担任“第一书记”,为软弱涣散村整顿建设、推动农村脱贫致富注入新活力。

在市级层面,按照统筹城乡、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原则,结合市级单位开展的联系镇、村等活动,统一选派部分优秀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各区结合实际,根据干部队伍情况,选派区、乡镇优秀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在遴选过程中,针对派驻村在组织建设、经济基础、农业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从破解最难问题、突破最大瓶颈的角度出发,遴选具有相关优势和特长的干部到村任职,努力做到单位职能、个人特长及村情特点相吻合,有效增强了选派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623名“第一书记”中,市级选派的191名,主要来自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市属高校及城6区有关单位;各区选派的432名,主要来自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和乡镇机关。“第一书记”平均年龄42岁,全部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的职业和所学专业涵盖规划、商贸、农林、交通、金融、法律、行政管理等多个领域。

从严管理强化培训

市委要求,“第一书记”任期为2年,任职期间全职到村工作,主要职责是坚持以“抓党建、强基础、促发展”为主题,履行好吃透村情民意、加强组织建设、推进强村富民、维护农村稳定、开展结对共建等5项任务,努力成为熟悉情况的村里人、推动发展的领路人、群众认可的贴心人、村“两委”班子的带头人。

市委组织部制定下发《北京市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管理办法(试行)》(简称《管理办法》),落实了“第一书记”管理责任,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工委进行宏观管理,区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进行直接管理,派出单位协助进行间接管理。

《管理办法》要求,“第一书记”要坚持工作纪实制度,记好“民情日记”、建立工作台账。“第一书记”与乡镇党委签订帮扶目标承诺书,明确工作目标和推进措施。建立“第一书记”工作考核制度,年度考核由区委组织部负责,任期考核由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会同区委组织部共同进行,考核结果作为“第一书记”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对任职期间表现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

严格具体的考核奖惩制度,激励了“第一书记”立足农村、干事创业,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导向。

各级各部门将“第一书记”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市级示范培训、各区轮训方式,开展“第一书记”任职培训和集中培训,帮助他们熟悉农村工作,掌握方法要领,提高履职尽责、带动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

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工委编发了《北京市“三农”工作文件选编》《北京市农村基层党建文件选编》等书籍,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注重解读形势政策、注重传授实际方法、注重讲清纪律规矩。这些培训为“第一书记”履职尽责提供了政策理论支持,激发了他们的工作动力。

真情关怀全力支持

各级各部门真心支持帮助“第一书记”开展工作,加大支持帮扶,完善保障机制,及时解决困难,为“第一书记”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确保“第一书记”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

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工委设立北京市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联络办公室,做好对“第一书记”的联络服务工作。以选派到村任职“第一书记”为骨干,组建北京市支援农村建设志愿服务总队,在各区设立分队,推动城市优质志愿服务资源向农村流动,使“第一书记”推动发展有资源、凝聚群众有抓手、发挥作用有平台。

各区每年为每名“第一书记”提供2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同时设立“第一书记”工作项目资金,支持和帮助“第一书记”开展工作。市、区有关部门对“第一书记”申报的项目加大项目扶持力度,按照相关规定优先给予安排。明确驻村工作作为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重要措施,驻村时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和岗位任职经历,同等条件优先提拔使用驻村干部,进一步激发年轻干部投身基层、服务奉献的积极性。

“第一书记”进了村,派出单位的支持跟得紧。他们与“第一书记”所在村党组织建立了结对共建关系,主要领导带头到村开展调研、制定整体帮扶工作方案、通过派出帮扶工作队、签订帮扶协议等方式,整合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等资源,对结对共建村进行持续帮扶,帮助“第一书记”开展好工作。各区、乡镇认真落实市委要求,主动与派出单位沟通对接,定期召开“第一书记”工作例会,指导、帮助、支持“第一书记”开展工作,同时统筹解决“第一书记”在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一年来,“第一书记”们活跃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经济发展、矛盾调解、环境整治、改善民生等方方面面,与村“两委”班子共同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

近期,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农工委对“第一书记”和镇、村有关同志作了一次问卷调查,从调查分析结果看:82.5%的调查对象认为“第一书记”促使村内有关规章制度能够较好地得到执行;80.3%的调查对象认为党群关系进一步得到改善;62.8%的调查对象认为村“两委”班子关系得到明显改善;51.9%的调查对象表示村内经济发展、村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65.5%的调查对象表示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责任编辑:李皓 C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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