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4点47分,营救完全结束后,二桥桥面交通才恢复正常。武昌的拥堵一直持续到下午5点40分许才逐步恢复正常,武汉大道和解放大道也是在5点30分左右通行才恢复正常。
记者了解到,仅疏导交通,交警部门昨天便出动了50多名警力,还有不少协警也在各关键路口协助执警。救援陈某除了民警和消防外,还出动了大型消防云梯车,桥下江面上,一艘救援艇也一直待命守候,直到救援结束才离开。
昨晚,江岸区公安分局通过微博公布了事件处理结果:跳桥人陈某,曾两次因“跳桥”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目前,我局以扰乱公共秩序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
网友热议:
个人意气影响公众利益
昨天下午,二桥上跳桥一事经本报微博、头条号发布后,引发网友大讨论。
@qzuser9561983:一个人因为自己原因造成交通拥堵。比如说二环线堵车1小时,长度5公里,一车道5公里大约可以停1250台车,二环线三车道大概就是3750台左右。堵车一小时每台车大概多烧30块钱的油,3750台车大概112500的额外油费,还不算耽误大家时间所产生的金钱,请问谁来为堵车司机不该出的费用买单!@845669:这么高怎么爬上去的?长江二桥是公共交通设施,而不是跳桥秀或者耍酷的场所,别动不动到公共场合来表达情绪。
据不完全统计,武汉长江二桥自1995年通车后,前来此桥自杀的人数已达百余起,大多数人被警方解救。
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的邱华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于此类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治安事件,公安机关有权按照违法情节的轻重对当事人处以警告、罚款甚至行政拘留的治安管理处罚。邱律师呼吁相关部门为投诉者提供更广泛、人性化的解决渠道,投诉者也应保持理智,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