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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5·18”特大网络股票诈骗案透视(2)

2016-11-06 16:10:26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与此同时,这个诈骗团伙的核心操纵者拥有强大专业能力。“在受骗者通过炒股软件操作股票买卖过程中,他们在后台对软件数据进行非法控制,隐瞒收取各种高额手续费,令受骗者损失惨重。”办案民警说。

各团伙成员从客户的损失金额——包括手续费、隔夜费和炒股亏损等,按照0.2%-2%比例赚取提成。客户损失越多团伙成员提成就越高。一旦受害者亏损再无资金追加投资,业务员和讲师便直接在QQ群里将受害者拉黑并失联。

新型网络金融犯罪亟待加强监管

专家认为,在百姓理财需求日渐增长的今天,新型网络金融犯罪亟待加强监管。“犯罪嫌疑人利用信息不对称,编造和吹嘘境外理财的盈利能力,诈骗缺乏专业知识和警惕性的投资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

侦办过程中警方发现,诈骗分子用虚假信息注册账户后,绑定非实名银行卡转移赃款。他们主要通过在北京注册的两家业内较大第三方支付公司进行交易。这暴露了一些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对账户审核把关不严的漏洞。

“一些第三方支付平台安全标准较低,网络系统建设严重滞后,甚至不能协助公安机关查询资金流向和准确交易信息,了解商户和交易者身份。”办案民警表示。

刘俊海说,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应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形成合力,扫除监管盲区。对安全保障不达标的第三方支付公司要进行处罚。

与此同时,一些大型互联网平台在互联网金融案件中扮演的角色也应引起注意。一些门户网站甚至至今仍刊载关于“德丰国际”等的财经新闻,客观上还在为诈骗团伙背书。

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向兰金认为,各级消费者协会等机构应当及时发布投资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对网络上鼓吹的高收益理财、境外理财等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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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宗影 CN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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