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军的“脑袋瓜子灵光”和“善于沟通”的能力在他的人生多个阶段有所体现。
2009年3月至5月,雷军以交工程保证金、回收电缆需要资金、交股金等为由,先后骗取蔡某某、龚某某、陈某某、谭某某等四人共计人民币55万元。2010年8月,赤壁市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决雷军有期徒刑11年。
在这次脱逃中,雷军的这些能力再一次体现。
一位参与抓捕的民警告诉新京报记者,逃至赤壁市赵李桥镇的雷军,还与一位当地的女性居民“攀上了”老乡,并以“喝醉后睡在路边,醒来身上的财物都不见了”为由,从这位女性居民那里骗到了100块钱,然后搭乘返回赤壁的出租车,回到了赤壁。
根据警方通报,28日,民警发现雷军在赤壁其远房堂侄家附近出现,雷军远房堂侄到案后交代:28日中午雷军来到其家中找他,要求为其提供出逃的帮助,目前已前往另一远房亲戚家中藏匿。
29日凌晨,民警赶至雷军这位远房亲戚家位于赤马港镇周画岭路某小区的一栋私房进入房间后,民警发现雷军在仰面酣睡。凌晨1时1分,雷军束手就擒。
据了解,雷军于25日晚潜回老家赤壁后,在野外躲藏2天后,先与相关亲戚联系,于28日下午躲进亲戚家中藏匿。
首次入狱系因抢劫被判5年
1993年,雷军第一次入狱,罪名是抢劫罪,刑期是有期徒刑5年。1992年10月22日晚上,雷军与胡某某和徐某某喝酒,酒后雷军提出找司机搞几包烟抽,随后三人从一位货车司机处抢到100元钱,之后雷军觉得“你们搞到了钱,我还没得”,便与胡某某和徐某某从另一位货车司机处抢到50元,雷军拿到钱后才算结束。
陈科钦记得,小时候曾跟雷军一起玩弹珠,“如果他输了,就不给你,你问他要,就和你来横的。和他交换玩具,说好了换,结果他把你的拿走了,他自己的又不给你。”
雷军在这次服刑期间,曾于1995年12月脱逃,后被警方从广东省抓捕归案。沙洋人民法院以脱逃罪和盗窃罪加刑五年,与前罪余刑并罚,判决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1998年和2000年,经过两次减刑后,2001年1月12日,雷军刑满释放。2007年,又因持有假币罪,被赤壁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一万元。
作为“发小”陈科钦也奇怪雷军为何会变成这样,“雷叔(指雷军父亲)认为是小时候外婆惯出来的,如果他父母去打他,他外婆就跟雷军的父母拼命。”
“出狱后送他远方打工,不要再回来”
新京报记者在探访中,雷军的多个亲友都表示,雷军好赌,有不少外债。
2015年底,雷军的父亲雷翰林(化名)找到陈科钦商量雷军出狱后的安排。在陈科钦的印象里,眼前的雷叔叔这几年老得快,“他跟我谈起,自己很羡慕我们家,有儿有女,平平安安。” 这次谈话中,雷翰林向陈科钦征询意见,如果他回来了,把他送到远方打工,隐姓埋名,不要回来了。“雷叔说,在雷军2009年被抓前,各路要债的把门槛踩破了,即使雷军出来也不会有好日子过。”
陈科钦说,2001年,雷军出狱后不久,他借了邻居的面包车出门赌博,最后把车输掉了。最后邻居找雷家要车,无奈,雷翰林掏钱把车赎回来方才了事。保守估算,雷军父母包括他的两个妹妹在内,为给他还赌债、治病等,花费不下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