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亚保险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事件发生后,他们也与当事人进行了多次沟通,同时也与航空公司进行了交涉,核实到当时是因为航空公司的航班调控问题,导致飞机提前起飞,与消费者无关。不过,根据保险公司与消费者签订的保险合同规定,若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恶劣天气、航空管制等原因导致原计划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延误,且延误时间达到保险单所载的时间,则会对被保险人进行相应的赔付。“像黄小姐这种航班提前起飞的情况,并不在我们的合同赔付范围之内,因此按规定我们不予理赔。”该负责人表示,除非黄小姐提供新的证据,证明存在航班延误的情况,核实后符合规定的话才能进行赔偿。
对此,黄小姐表示不能接受。“航班提前飞走,的确也造成了我的旅程延误,原因不同,但结果相同。”她认为,不管是提前飞还是晚点飞,结果都影响了行程。在合同并无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不能按照美亚公司单方面的格式合同来作排他解释。
律师说法:
若无明文规定可提出索赔
北京观韬(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葛志浩表示,从字面意思理解,航班延误保险确实只针对航班晚点的情况作出,早飞的情况并不在承保范围之内。不过,从消费者的目的来看,其购买旅游保险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行程延误等不利情况的出现,从结果来讲,航班早飞和航班晚点都可能造成整个旅游行程的延误,在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从保护消费者权益出发,消费者可以提出索赔。
葛志浩同时认为,除了保险公司外,航空公司在没有提前告知的情况下提前起飞,导致乘客行程受到影响,明显属于违约,消费者也可以向航空公司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