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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借贷乱象调查:女大学生为买衣服欠7万债务(3)

2016-08-23 03:00:14  中国经济周刊    参与评论()人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小包的事件中,借贷过程中确实存在违规的情况,主要体现在出借人在给小包借款时私下扣除利息。肖飒表示,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此外,针对“押金”产生的欠款,肖飒认为如果从合同订立的目的考虑,小包不具有借款的意思表示,该部分借款合同存在不成立的可能。

此外,肖飒表示,借贷宝作为中介平台,应当有义务审查借贷双方的资质,包括审查出借人的信息,采取反欺诈措施。但是,由于目前中介业务规范尚未正式颁布,无法认定借贷宝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她建议小包要求借贷宝提供出借人的信息,并起诉出借人的催收行为侵害其人身权益。她表示,就借款合同而言,尽管双方在借贷宝上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但是双方私下的借贷合同中如果出现约定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所以小包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超额借款。

借贷宝回应,

  无法单方面解除借款合同

《中国经济周刊》随后就小包的事件与“借贷宝”取得了联系。“借贷宝”方面表示,对于部分出借人以“押金”的形式使小包签下“借条”的事情并不知情,“借贷宝”本身是一个提供给有好友关系的人自发进行借贷的平台,平台本身并不提供放贷服务,也不建议用户通过“借贷宝”与不认识的人进行借贷交易。

“借贷宝”方面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目前平台已进行全局风控额度调整,降低用户不理性借贷的风险空间;尤其对于18~22岁在校大学生群体进行特别限额保护,人均借款额度上限8000元,满足临时小额借贷需求。

小包的父母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自己女儿所欠的款项一定会归还,但是他们仅承认实际借款,至于以“押金”形式欠下的款项,小包的父母认为自己并不需要承担,希望“借贷宝”平台可以免除这些欠款。针对这一诉求,“借贷宝”方面表示,借贷宝平台上已经产生了双方共同签署的借贷协议,用户绕过平台正常还款程序进行交易,借贷宝作为债权人和债务人之外的第三方无法单方面解除合同。

出于小包的情况考虑,“借贷宝”方面建议小包保留自己与出借人之间有关“押金”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借贷宝”方面也会合法提供出借人的信息来帮助小包。目前平台已经上线自助刑事报案功能,用户可在客户端内自助下载相关证据材料,包含用户在借贷宝的交易数据、刑事报案指南、控告书模板等,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司法最终能采纳她提供的证据,借贷宝也将扣减她不应承担的部分。

但是对于小包来说,难以提供证据已经成为她现在最大的难题。由于将自己手机信息提供给出借人,小包的iPhone已经被出借人远程锁定无法使用,小包不仅无法登录“借贷宝”查看自己的借贷记录,也无法通过聊天软件提供任何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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