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称,去年6月27日,女儿才告诉自己去张某家的经过,“也怪我,我25、26号那两天下班晚,孩子说疼不想洗澡,我没在意……整个鉴定过程中,孩子一直哀求我,说疼,检查时十分不配合,嗷嗷哭,我坚持要求鉴定,因为这是关键证据”。
王女士承认事发后曾去幼儿园讨说法。“一开始我不懂这个程序,去年6月27日晚张某做完笔录后被警察放回家,我特别生气不能理解,想讨个说法,才去幼儿园打条幅的。”
王女士说,案发一年多来,茜茜一直在接受心理治疗。“每周要去看一次心理医生,去年8月至春节前后,情况严重的时候需每周看两次。心理老师每小时收费300元,总共所花费用没统计出来。我们找的威望高、好的心理老师,但不是正规医院的,想要赔偿的话,得找三甲医院之类的,并提供正规票据才能支持,我们当时没有考虑那么多。”此外,王女士表示,此前也有记者要求采访心理老师,但被心理老师以保护孩子隐私为由拒绝。
对于一审、二审判决,王女士说:“我不知道为什么法院不支持赔偿后续治疗费及精神损失费,钱我看得很开,但觉得判刑太轻,应该判处张某10年以上刑期,重判才能给社会敲响警钟,能给受害者家属说法。但是心理老师建议我替孩子考虑,案子的事缓一缓,打官司对孩子的成长不好。”
关于房某已提交《再审申请书》,王女士表示已经看过:“他们愿意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我考虑到孩子才没有继续打官司。”
王女士说案发前她和丈夫在吉林某大学食堂承包一档口,生意不错。案发后,为了女儿尽快恢复身心健康,她不再工作,专心在家陪孩子,丈夫靠去工地打散工赚钱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