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不服,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茜茜的代理人要求对张某从重处罚,并判令张某赔偿共计119万余元。张某仍坚称没有强奸。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4月13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追访
罪犯一方
司法机关受舆论压力判案
今年6月8日,房某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要求撤销一审、二审判决,对此案进行再审。房某提出,一审判决以非法的医学鉴定以及茜茜矛盾百出的陈述作为定案证据。二审虽然排除了医学鉴定意见,但以孤立的言辞证据作为定案依据。
“茜茜的亲属在事发后与张某夫妻协商不成,即采取不正当行为上街,导致该事件迅速在网络上扩散,给当地司法部门造成了极大压力,影响了法官的判断。”房某在《再审申请书》里写道。据悉,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近日就此案召开听证会,决定是否启动再审程序。
7月21日,记者见到房某。据她介绍,2015年6月25日,因茜茜的眼睛被幼儿园小朋友扎伤,丈夫和茜茜家长约定于当天13时在儿童医院就诊。
房某说,当天上午,丈夫干活时出汗衣服湿了,所以让丈夫先回家换衣服并拿上钱再去医院。丈夫患痔疮多年,在外如厕不便,所以回家后可以解大手,顺便冲洗。监控上显示,12时01分47秒,丈夫驾车驶入小区,12时23分25秒驾车离开,共用时21分38秒。
房某说,停车、带孩子步行上3楼、换拖鞋、拿钱、解大手、冲洗,做完这些所需时间正好是20分钟左右,丈夫根本没有作案时间,但茜茜说被侵犯时间达10分钟。
此外,房某表示,茜茜向警方讲述的过程和对丈夫身体的描述都与事实不符,存在明显漏洞。
为了证明按照茜茜描述的动作,丈夫根本无法作案,房某特意购买了一个和茜茜身高相仿的人体模型,并表示会在再审开庭时按茜茜的描述去模拟。
房某说,她经营幼儿园13年多,案发前幼儿园有99个孩子,年收入二三十万元。此事发生后,家长们纷纷将孩子接走,幼儿园被迫停业。
孩子陈述没有旁证以佐证
“侦查机关曾出具《情况说明》称,不排除嫌疑人张某将生殖器接触到被害人茜茜的生殖器的可能性。就是说也有没有接触的可能性,那如何能推论出强奸的必然性结果?这不能达到刑法学中要求的必然性。”现在为张某代理案件的律师干卫东说。
干卫东还表示,茜茜在警方做笔录时的录像显示,陈述过程中一直十分兴奋,对事件的描述淡定,不符合一个5岁孩子的心理特征,既不惊慌,也无愤怒,更无好奇,反而是在回答问题后多次问母亲“对不妈妈?”“是这样的吗,妈妈?”,甚至还要求母亲买玩具。茜茜可能是受到大人教导后做出虚假陈述,同时,茜茜的陈述没有任何旁证予以佐证,属于典型的孤证,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干卫东还认为,法院在一审、二审判决中均采信的3名证人中有茜茜的父母和茜茜的姨母,他们与茜茜是近亲属,证言证明效力明显低,且3人的证言均为传来证据,非直接证据,传来证据在没有其他旁证佐证的情况下,不具有证明效力,不应作为定案依据。
此外,干卫东认为医学鉴定及说明,违反两高“强奸案中不得进行处女膜鉴定”的规定,不具有合法性。
孩子母亲
替孩子考虑案子的事缓缓
7月22日上午,记者电话联系上茜茜母亲王女士。
王女士称,茜茜原本活泼开朗,事后变得不爱说话,没有学习兴趣,也不愿再跟其他小朋友玩儿。“我把她送到了另一所幼儿园。因此前媒体曾曝光,我和孩子被其他家长认出来,有人指指点点,孩子就不愿再上学了。”王女士说,无奈,她将茜茜接回家自己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