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正文

相隔8个月 母女先后被同一条恶犬咬伤(图)

2016-05-19 14:22:55  大众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恶犬从后面扑来女子被咬7牙印 女儿曾被同条狗咬伤

恶犬

咬人后,被女店主拴在店内

  东南网5月1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徐丰 吴臻/文 毛朝青/图)

  关注理由昨日,又一福州市民向海都报反映:她也被狗咬了,腿上的7个牙印清晰可见。咬人的是小区门口便利店养的一条土狗。而在去年,她刚读小学的女儿,被同一条恶狗咬伤。

  福州疾控中心提醒,入夏后,狗发情容易暴躁,咬人事件也将增多。但目前福州没有专门管理犬只的条例,对于狗主人的处罚力度也不够,市民呼吁加快立法,加大狗主人的违法成本。今日起,海都邀你随手拍,曝光身边恶犬。一旦拍下照片,请拨打95060或者@海峡都市报,线索一经核实见报,最高奖3000元。

  恶狗从后面扑来,咬住她的腿不放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晋安区国货西路与广达路交界处附近的交通银行宿舍楼。被咬的林女士,一瘸一拐从楼内走出,她的小腿处有两排7个明显牙印,触目惊心,被咬处明显肿起。

  “我已经小心避开,没想到狗还是冲过来咬。”林女士说,这条恶狗来自小区门前的这家“阿泉便利店”,是店主一年多前不知从哪抱来的土狗,养在店内。17日晚9点多,她下楼送东西,返回时路过小区大门,这条土狗突然从店内冲出,盯着她。“当时我就很害怕,不敢向前。”林女士说,她放慢脚步进小区,尽量不引起这条狗的注意。不料,她走到便利店后门附近时,恶狗一下从后面扑来,一口咬住她后腿不放。已骑车进入小区的林女士丈夫见状,赶忙过来驱赶,便利店一名依姆也上前帮忙,才将林女士从狗口中“救下”。随后,丈夫带着她去省立医院打疫苗。第二天,她的腿肿起,无法上班。

  林女士说,去年9月,她刚读小学的女儿,同样被这条狗咬伤右脚,后来,店主出面诚恳道歉,赔偿了医药费,他们才没追究,没想到,恶狗又一次咬伤家人。林女士说,她另一个未满月的孩子还在哺乳期,她害怕被咬后病毒会影响孩子,不敢喂奶,这条“拦路狗”给她留下深深的心理阴影。

恶狗就养在宿舍楼门口的便利店内

  狗主人:狗突然蹿出去,叫不住

  随后,记者绕着“阿泉便利店”查看,发现咬人的狗并未养在外面,而是被女店主藏在店内一张钢丝床边,这是一条体长约三四十厘米的土狗,正趴在里面睡觉。记者与女店主刘某对话。

  记者:狗是你们养的吗?

  女店主:是我老公一年多前捡的流浪狗。

  记者:怎么会冲出去咬人?

  女店主:平常都拴着,当时我妈妈带它出去喝水,它突然就蹿出去,老人叫不住。

  记者:现在咬人了,打算如何处理?

  女店主:我们会赔偿医药费,狗会拴起来管好。

  说起林女士女儿被咬一事,她也承认了,说是之前小孩进店取快递时,不慎被咬。

  疾控中心:入夏狗咬人增多,更要严管

  小区多名业主说,用来开便利店的房子,是店主向交通银行承租的。而店主夫妇还兼做宿舍楼的保洁和安保等。“保安养的狗咬伤业主,这让人怎么放心?”业主陈先生说道。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负责小区店面出租的张先生。他说,得知此事后他也很愤怒,已明确告知店主把狗处理掉,不得再养在小区门口,否则将解约。

  记者从福州市疾控中心获悉,去年和前年,每年都有6000多人接种狂犬疫苗,绝大部分是被狗或老鼠咬伤。而每年5月到10月,接种量约为其他时间的两倍。原因有二:一是夏季人们皮肤暴露在外的面积较大;二是狗夏季处在发情期,容易暴躁咬人,这时,更需要狗主人严加看管。

林女士小腿被恶狗狠狠咬了一口,留下7个牙印

  呼吁:加快立法,加大养狗违法成本

  记者获悉,2001年出台的《福州市养犬管理办法》规定,公安部门是限制养犬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养犬登记等,并对养犬伤人事件及单位、个人在住所范围内违法养犬行为进行查处;而农业部门对犬只强制注射狂犬疫苗后,颁发免疫证件。这可谓分工明确。

  但知情人士称,2003年起,养犬登记制度就已荒废,这项工作已十多年没人负责。因为2003年《行政许可法》颁布后,福州版的规定就已失去法律效力,无人执行。

  去年8月,福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又分组审议了《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市民希望尽快出台,填补这一法律空白。

  □快刀短评

  管理缺位 是对恶狗伤人的纵容

  眼下,城市“养狗一族”越来越多,狗伤人事件也是频频发生。狗患已成城市公害。

  既成公害,就应该管起来。2001年的《福州市养犬管理办法》以及2009年的《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无序养犬专项整治的通告》,均明确了狗主人的责任、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及狗伤人的处理办法。但在一些部门眼里,这些制度因2003年《行政许可法》的生效,而失去效力。

  而法律人士曾提醒,所谓“失效”是误读。《福州市养犬管理办法》只是在行政许可、办证方面因与上位法《行政许可法》存在抵触,相抵触的规定失效,比如养犬要办养犬证等。但是,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及对狗主人的处理等规定,依然有效。

  但现实是,近十年来,福州的违法养狗管理,几乎空白。去年,《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的审议,让市民多了一份期盼。在新法规出台之前,各部门应在现有框架内,各司其职。否则,管理的缺位,将是对恶狗伤人的纵容。

  近年来,海都报道了多起恶犬伤人事件。这些事件中,大部分狗主人顶多赔点疫苗钱,道个歉。甚至,有些宠物犬伤人后,主人却不承认,导致伤者投诉无门。

  不少市民表示,要管住狗,得先管住人。加大违法养犬的违法成本,对疏于监管的狗,处以数百元甚至上千罚款,才能管住狗主人。“将那些不拴狗链的狗直接视为流浪狗,交由城管等部门处理,那还会有人在遛狗时敢不给狗拴链子吗?”

  狗患不绝,除了期盼立法跟上外,我们也希望培养狗主人的公德意识,文明养狗。只有“双管”齐下,才能让“狗咬人的新闻”越来越少。(芳宾)

来源:海峡都市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