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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因租户自杀房成凶宅索贬损费 被告反诉(2)

2016-04-01 06:03:15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小丽说,今年3月,该涉案房屋以3500元的价格租了出去。此前,她是以3600元的价格租给张女士。记者在网上查询发现,该小区二手房售价在2.8万每平米左右,三居室的月租金价格一般在3500元到3800元左右。

据报道,目前有房地产中介公司建立了凶宅数据库,分门别类地登记了曾发生过非自然死亡的北京住宅。据统计,北京目前至少有900所这样的房子。

小丽的代理律师称,索要房屋贬值损失是因为他们向中介公司进行过咨询,如果是凶宅的话,房子出售时的交易金额会损失三分之一。

随后,记者咨询了链家地产、21世纪不动产等多家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均表示,如发现房屋是凶宅,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客户,客户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凶宅,有权要求退还购房款并索取相应赔偿。多家中介公司表示,房屋成为凶宅,在出售时至少需要降价20%,但具体价格还要看业主和客户协商的结果。

在法律上,凶宅的定义目前尚无法律界定,一般依照风俗,指在房内发生凶杀、自杀等事件。

通过网上查询,记者了解到,凶宅的定义范围较宽,主要是指房间有人非正常死亡的,比如凶杀、自杀等;住在房屋的人,都已非正常死亡(与第一点不同的是,不一定死在屋内,比如交通事故等)。

京华时报记者 郑羽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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