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
世奢会诉新京报等媒体案写进最高法工作报告
在昨天的最高法报告中,提到了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依法审理世奢会(北京)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诉《新京报》等媒体案件,认定有关报道不构成侵权,切实保护新闻舆论监督权,积极拓展宣传途径,传播法治正能量。
2012年,《新京报》及其官网刊登了《“世奢会”被指皮包公司》一文。《南方周末》及其官网也刊登了《廉价“世奢会”》等文章。世奢会(北京)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上述文章损害其名誉为由,将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新京报社等四家单位分别诉至法院。
去年11月,“世奢会”与新京报社、派博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新京报旗下公司,以下简称派博在线)及新京报记者刘刚名誉权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终审判决世奢会败诉。
对此,最高法办公厅主任于厚森表示,它涉及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权的保护问题。他说,新闻舆论监督是社会非常关注的事情,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法院通过这个审判是想告诉大家,法院充分保护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权。
侵权责任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立新则表示,世奢会案件被写进今年最高法的工作报告,说明该案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A08-A09版采写/新京报记者王梦遥贾世煜郭超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