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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王府井抢表“笨匪”获刑12年:因堵车落网(图)(3)

2015-12-29 02:03:07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3 疑问

供述内容存在指事问供?

开庭时,公诉人宣读了梅杰灵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其中包括,梅杰灵妻子在王府井上班,他对地形熟悉,踩点为劫持做准备,并打算将抢来的名表拿到香港变卖。

梅杰灵对部分内容不认可,并表示他能听懂汉语,但说不流利,“在公安机关供述时,我有些字不会写,是警察写后,我抄上去的”。韩骁称,在梅杰灵的供述中出现“踩点”“作案”等词,这是警方办案用词,侦查人员没有聘请翻译,民警在讯问时存在指事问供,“警察问‘是不是这样做的’的方式讯问,不能代表被告人的真实意愿”。

罪犯汉语流利 录音录像为证

法院认为,经查,讯问笔录及同期录音录像均能证明,梅杰灵自愿并且清晰表示,汉语交流没问题,不需要翻译。梅杰灵虽系马来西亚籍,但自述自小学习汉语,2005年来中国后,长期在中国汉语环境里工作、生活,并结婚生子。

讯问录音录像显示,侦查人员与梅杰灵之间汉语交流流畅,且梅杰灵对作案过程叙

述清楚、表达准确,在阅读讯问笔录时能提出修改意见,上述情况足以表明梅杰灵的汉语水平达到了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程度。

综上,梅杰灵2015年3月16日的讯问笔录系侦查机关合法收集,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故辩护人所提及此次供述予以排除的申请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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