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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复核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死刑判决(1)

2015-05-28 00:05:45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被告人林森浩在法庭上出庭。新华社发

原标题:最高法复核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死刑判决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的二审死刑判决复核听取林森浩辩护人意见。据林森浩辩护人斯伟江律师介绍,整个过程持续两个多小时,辩护人阐述4点意见,认为判处林森浩死刑的量刑过重,法官表示会依法审理。

斯伟江律师称,合议庭成员由最高法刑三庭多名法官组成,他们询问了辩护律师对于林森浩死刑复核的意见,从昨天下午两点半持续至下午五点左右。辩护律师主要阐述了四点意见,包括黄洋喝入的毒物未到致死量、有新的专家意见显示不排除其他多种因素致黄洋死亡,林森浩的主观故意更接近故意伤害而非故意杀人,以及一审法院审理期间的一些程序性问题等,认为判处林森浩死刑的量刑过重。斯伟江称,最高法死刑复核法官已提审过林森浩。

斯伟江介绍,合议庭表示会依法公正审理此案。

2013年4月16日,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投毒后医治无效死亡,上海警方认定其室友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森浩死刑。同年12月8日,此案二审开庭,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今年1月8日上午对此案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京华时报讯(记者怀若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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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胡志强:复旦投毒案可能是个巧合

2013年4月,复旦大学黄洋遭他人投毒后死亡。犯罪嫌疑人为被害人室友林森浩。一审中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

在二审法庭上,有着30多年法医工作经验的胡志强称,死者黄洋并非死于二甲基亚硝胺中毒引起的肝坏死,而是死于爆发性乙型肝炎。“爆发性乙肝跟二甲基亚硝胺没有关系,这是两个不同事件的巧合。”2014年12月8日,胡志强抛出上述言论后,现场一片哗然。

基于他的论述,林森浩的二审主辩律师斯伟江建议量刑尺度在10年到15年之间。这一辩护角度,令人大跌眼镜——林森浩一审被判处死刑,本次二审结果一直被法律界人士猜测会在死缓和死刑之间“纠结”。多家媒体以“惊天大逆转”为题来报道“复旦投毒案”的二审。

记者:斯伟江律师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曾找过七八名法医,只有您同意出庭作证。您为什么决定出庭作证?

胡志强:我做了30多年法医了,已经快60岁了,在这种人命关天的事情上,总要有人站出来说话。法医是做自然科学研究的,依据科学实事求是讲真话会有什么问题?我有自己的独立思考,我相信自己的判断。

“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诉讼,已经明确载入了诉讼法典,对此我们每个公民和司法人员都应当有一个平和的心态,要像宽容律师为杀人犯辩护一样,宽容有专门知识的人发表意见,不管其意见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有专门知识的人”应当成为法律共同体中一个崭新的社会职业,“有专门知识的人”出现在法庭上,应当成为一种诉讼常态。

记者:您判定黄洋死因为“爆发性乙型肝炎”的最主要依据是什么?

胡志强:中山医院对黄洋在4月3日、6日、8日和12日所做的4次乙肝血清学标志物的3项指标就是主要依据。乙肝血清学标志物指标,就是俗称的乙肝两对半指标,这其中包括3个指标——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体和乙肝病毒核心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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