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9号台风“巴威”预计将于明天晚上在福建霞浦至浙江温岭一带沿海登陆,强度逐渐减弱。中央气象台今天上午继续发布台风橙色预警。国家防总昨天下午5点将针对浙江、福建的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提升至三级。
面对登陆强度大、影响范围广、致灾性强的台风“巴威”,大家在积极应对的同时,也请收好这份法律小贴士。
针对台风这类自然灾害,我国建立了突发事件预警制度,按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级别分为一级至四级。预警信息发布后,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采取关闭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暂停人员密集活动、停课、停业、停工、停运以及人员转移等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为了应对台风“巴威”,从浙江到福建到上海到江苏,多地相继启动防台风应急响应,采取停航、停课、人员转移等措施。有人可能觉得这些不过是“温馨提示”,但这些措施在法律上是强制性的“行政命令”,当政府发布台风预警时,你面对的就不仅仅是一条天气提醒,而是意味着从常规秩序切换到了应急状态。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林鸿潮:
预警发布以后,就意味着法律秩序已经变了,已经从常规的法律秩序到一种应急的状态。那么预警的发布是由政府或者他授权部门来发布,发布了之后它不仅仅是一个提醒,而是有法律效力的,意味着它有相应的响应措施。有些情况如果比较严重,比如说已经是一级、二级预警了,他要采取一些避险措施——转移、撤离、疏散,关闭或者限制使用一些场所,控制或者限制一些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自然灾害发生后,政府可以采取“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等措施。这些措施有法律效力,拒不执行可能要承担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