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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加强居民连续用药管理

央视网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今天(7月10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居民连续用药管理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居民连续用药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方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6年工作任务等有关要求,持续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居民连续用药管理机制,形成公平可及、系统连续、优质高效的用药服务体系,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居民连续用药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居民连续用药管理是指对居民在就诊用药过程中形成的连续用药信息进行记录、分析和应用的系列管理措施和行为,旨在保障群众基本医疗需求、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防范用药风险,对于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连续性、协同性,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立足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统筹推进信息系统在不同层级内的互联互通、用药服务全程衔接,加强宣传培训,全面提升居民连续用药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结合地方实际,建立健全多层次居民连续用药管理机制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省、市、县和紧密型医联体信息化建设实际,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拓展区域内居民连续用药管理功能,连续动态记录居民就诊看病用药信息,实现居民连续用药信息跨机构调阅和分析应用。已实现省、市或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联通的地区,要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等系统,进一步健全完善居民连续用药记录功能,加强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数据共享。紧密型医联体内部依托中心(云)药房、集中(云)审方中心,拓展居民连续用药记录功能。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充分依托现有设施,加强患者用药信息管理。力争全面建立患者用药“首次建档、连续记录、全程通用、跨机构可查、全周期管理”的服务模式,切实减少药品不合理使用,保障居民用药的安全性和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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