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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卖烟花爆竹可能违法 转发也需担责

岁末年初,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在社交平台或者朋友圈中,您有没有刷到过“烟花爆竹送货上门”的广告?千万注意,这其实是违法行为。售卖烟花爆竹需要符合哪些条件?私自在社交平台售卖及购买存在哪些安全隐患?一起来看,最近多地警方依法查处的多起在朋友圈、社交平台上兜售烟花爆竹的案件。

2025年12月下旬,上海青浦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微信群内公然兜售烟花爆竹。获悉该情况后,警方立即展开深入调查,迅速锁定了嫌疑人汤某。很快,警方将汤某抓获,并在他居住的住宅楼内查获了各类烟花爆竹150箱。

上海青浦公安分局治安支队民警韩智谦:经查,汤某认为农历春节将至,销售烟花爆竹是有利可图。在未取得烟花爆竹售卖资质的情况下,汤某擅自多次从外省市大批量购入烟花爆竹,并储存于一偏僻仓库内,随后通过微信群等渠道加价销售,涉案金额达16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汤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上海青浦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正展开进一步调查。

而这并非个例。近期,

安徽淮南警方在微信朋友圈销售烟花爆竹的李某住所查获“加特林”等烟花爆竹135箱。

浙江武义警方也在使用微信违规贩卖烟花的陈某家中查获烟花爆竹76件。

山东寿光警方查获韩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运输许可及相关从业资格情况下,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并通过朋友圈销售牟利。

目前,三人均被依法行政拘留。

禁止在许可证载明场所外

进行生产经营等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我国对烟花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一直有严格的规定,来看法律专家的介绍。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禁止在许可证载明的场所外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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