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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一出生个人信息就泄露 4万条私密信息来自何方(2)

随着案件的侦办,这家月嫂服务机构的刘某某进入了办案人员的视线。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陈柳眉:王某某在总公司的一个同事文员叫刘某某,他可以获取到月嫂公司,特别一些大型的妇产科医院里面的一些母婴信息。

原来,王某某在了解到邹某某想购买母婴信息后,向邹某某出售了自己掌握的母婴信息,之后又拉拢月嫂服务总公司的文员刘某某参与其中。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陈柳眉:他可以收集到各个医院汇总上来的一些母婴信息,他把这些信息编辑成一个Excel工作表,电脑登录微信发送给王某某,王某某就立刻发送给邹某某。

起初8元一条信息交易量增大价格下调

经过核实,最初,邹某某向王某某购买的信息是8元一条,在交易的信息量增大后,每条信息的价格调整为5元。在此后的三年时间里,王某某先后向邹某某出售母婴信息3.9万余条,非法获利合计人民币31万余元,其中约有16万元支付给了刘某某。面对审讯,他们都认为自己只是单线传播,没有造成扩散性的影响。

邹某某在获得这些母婴信息后,和一家话务公司签订合同,把信息发送给这家话务公司,由话务公司向新生儿母亲拨打推销电话,这些个人信息就这样被层层转卖。

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认为,王某某、刘某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收集到的公民个人信息,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出售信息条数、违法所得金额超过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标准10倍以上,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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