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通过中间人,他们把自己的亲生骨肉送到了河北邯郸,换得了五千元报酬,也开启了他们拐卖儿童非法敛财的罪恶之旅。
十年间流窜多地作案先后拐卖儿童十七名
从1993年到2003年十年间,余华英和龚显良、王加文多次前往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拐卖儿童十七名,他们往往会选择在一个城市租房住一段时间,然后混入当地社会圈子,物色潜在目标。他们为何能屡屡得手?
犯罪特点1:作案分工明确固定贩卖路线
犯罪特点2:租房潜伏提前踩点物色低龄儿童
犯罪特点3:选择特定人群利用女儿亲近被拐儿童
犯罪特点4:设“诱饵”拐带孩子
犯罪特点5:得手后迅速逃跑不收拾行李制造假象
犯罪特点6:辗转多地选择4至7岁儿童下手
当年被拐儿童亲手将“恶魔”送上法庭
2002年,余华英伙同逃狱多年的丈夫王加文在云南省大理市下关镇将4岁的李聪拐卖,2003年又在云南丽江将6岁的陈才勇拐卖。2004年,二人在云南再次拐卖两名儿童后被抓,两名儿童被警方找回,但当时余华英和王加文均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就这样,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通过减刑,余华英服刑5年后被释放,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22年,警方在余华英当年拐卖的其中一位女孩杨妞花的帮助下,再次将余华英抓获。
原一审庭审现场
被拐当事人杨妞花:余华英,你还认识我吗?
余华英:我认识。被拐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