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当前位置:新闻 > 热点新闻 > 正文

陷阱!债务“可化解” 其实是旧债未消又添新债(3)

警方表示,犯罪嫌疑人以化解债务纠纷为由,向参与人收取高额服务费、咨询费、保证金等行为,已涉嫌非法集资、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

陷阱!债务“可化解” 其实是旧债未消又添新债

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李越:这些所谓的解债公司,在工商注册范围内并没有解债项目,解债公司是严禁注册的。广大群众应该擦亮双眼、提高警惕,解决债权债务纠纷应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方式,不受所谓的解债机构蛊惑,也不要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向所谓的解债公司交纳服务费或保证金,避免自己的债务情况雪上加霜。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相关追赃挽损工作正在全力进行。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推荐阅读

军事

  • 日本敦促驻日美军加强纪律整顿 防止性侵再发

  • 基辛格直言:美国已搞垮4个“世界老二”,而中国将是下一个目标

  • 日本敦促驻日美军防止再发生性侵 加强纪律整顿

  • 意总理宣称特朗普觊觎格陵兰为警告中国 维护美国战略利益

  • 美智库宣称美国再蠢下去中国就要赢了 渲染中国威胁论

  • 泰国紧急颁布法令,总理对华承诺,不到24小时,又一中国模特失联 多名中国公民接连被骗

24小时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