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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网购毒蛇被咬致死案,为何说这些责任方不无辜(2)

2018年6月20日和7月1日,杨某某支付了110元和115元,分两次通过转转轻松购到了银环蛇。“二手平台交易+快递配送上门”,催生了多少“异宠”或“危险野生动物”正在快递的路上,实难以估算,因此而来的危险更无法预测。

如果不是因为杨某某被毒蛇咬伤致死这样的极端个案,进入公共舆论场,一些平台和快递企业对明显违法的网络销售和转运投递或许仍熟视无睹。

▲2020年9月,河南漯河某物流园内,大量滞留的动物快递盒。新京报资料图

没有一个关联方无辜

对于此类案件,平台方最常见的辩词是,我只是个中介,交易是买卖双方自行达成的;卖方最常见的辩词是,我又没有强买强卖,而且尽到了提醒义务;快递企业最常见的辩词是,我只负责运输,从外观看不出运送物品是否违禁。

然而,正如法院所援引的“如无则不”判断标准,在整个事件中,没有一个关联方是无辜的。

银环蛇系我国三有保护野生动物。邵某等人的网络出售行为,直接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出售方的责任最无争议,且不因卖方向买方提示了风险,其违法出售的责任就能免除。

平台为两次网购提供了线上交易平台和服务,平台的确是中介和载体,但邵某在平台堂而皇之上架带有“银环蛇”“未去毒”等高度敏感字眼且附有银环蛇图片的出售信息。且不说已达成交易,只要有这样的销售信息存在,都是平台审查失职。

快递企业在两组交易中,均实施了接收装有银环蛇的包裹、进行运输并向杨某某投递的行为。也正因为快递企业只送不审或至少未有效审验,才使违法交易银环蛇形成了完整闭环。依《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快递企业建立、执行收件验视制度,既是为了应对快递过程中已知、未知的不合理危险,更是其法定义务。

综合事实和法律,法院认定六被告在两组交易中分别实施银环蛇网络交易服务、出售、交邮、运输、投递的不法行为均有过失,具有可归责性,应承担侵权责任。

在当下这个高度连接的社会,这宗个案恰恰警示了同一链条上的所有参与者,分工越细,法律责任越细。即便是繁复的流程,亦能梳理出每个独立个体的责任。个个守法、各尽其责,才是强关联社会的法治化常态。

撰稿/王琳(法律学者)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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