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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无人机等销购需实名,飞行前需审批报备(2)

三、遵守飞行线路。严格按照申报线路和范围飞行,严禁在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要单位、设施、场所的上空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和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及其相关保护要求的通告》划定的禁飞区域飞行。

四、严肃法律责任。未经飞行管制部门审批擅自飞行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起飞前24小时未报告起飞位置和飞行范围的,由公安机关依据《厦门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以1000元人民币罚款,对单位处以5000元人民币罚款;违规飞行扰乱公共秩序、非法破解无人机安全控制信息系统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厦门市公安局

中国民用航空厦门安全监督管理局

厦门市气象局

2022年9月20日

(责任编辑:路子康 CN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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