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时47分至23时15分,徐某邦、王某某、魏某某、杨某、李某某、柳某某相继来到207宿舍。
23时15分至23时56分,王某磊来到207宿舍,并要和徐某邦再打一架。两人互殴中,徐某邦一拳打在王某磊左胸部,王某磊随即捂住胸口瘫倒在地。此时,刘某某进入207宿舍,见状遂会同李某某、王某某等人通过百度图片搜索急救方法,并采取了心肺复苏、人工呼吸、毛巾擦脸等措施。
23时56分,刘某某下楼喊来宿舍管理员孙某庆。23时57分,孙某庆到达207宿舍,轻拍王某磊脸部、按压其人中,王某磊均无反应。23时59分,孙某庆拨打120急救电话。
4月1日0时10分,120医护人员赶到现场,经检查初步判断王某磊已无生命迹象,继续抢救至0时40分许,确认王某磊已死亡。
0时25分,王某磊班主任王某旗到达207宿舍。0时27分,灵璧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王某旗报警。民警赶至现场后,对7名相关人员予以控制并带离配合调查,同日对犯罪嫌疑人徐某邦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月4日19时,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会同政法委、检察机关将上述侦查情况向被害人王某磊亲属以及家人邀请的专业人员作了通报,并对亲属提出的疑问逐一给予了回应。
二、社会关切核查情况
1.关于“是否多人殴打1人”的问题。经公安机关调查走访、现场勘查、技术检验以及犯罪嫌疑人供述,查明案件发生过程中,仅有王某磊、徐某邦二人发生肢体冲突,其他学生均未参与打斗。
2.关于“犯罪嫌疑人是否为校长外甥”的问题。经公安机关对渔沟中学校长吴某卫、犯罪嫌疑人徐某邦以及其他六名在场的学生家庭社会关系进行调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徐某邦以及其他六名在场的学生与渔沟中学校长吴某卫均无亲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