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党纪法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一)对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1.给予市市场监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郑建军党内警告处分;
2.给予西青区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卢喜庆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并免去其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
3.给予西青区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王毅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并免去其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
4.给予西青区大寺镇市场监管所党支部书记、所长韩建伟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二)对履行属地监管责任不到位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1.给予西青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陈力予党内警告处分;
2.给予西青区大寺镇党委书记徐海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给予西青区大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闫芹芹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4.给予西青区大寺镇副镇长王建培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并免去其副镇长职务。
目前,天津市正组织开展校园配餐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如发现问题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总台记者 杨煜 王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