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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报告多写3个字 辽宁一男子赔了公司2.9万元(2)

原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等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经济补偿。

然而,由于王庆珂提交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从网上下载的模板,其中并未写明离职具体原因。最终,

在法庭调解下,王庆珂只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6400元。

企业以“统一模板”为名

埋“坑”“套路”劳动者

“看上去‘差不多’的模板内容,在劳动者维权时却会带来‘差很多’的结果。”

律师孟宇平介绍说,在她接手的劳动纠纷案件中,除了员工自己套用辞职模板“吃哑巴亏”的情况,用人单位以“统一模板”之名“忽悠”劳动者的情况也不鲜见。

沈阳一家汽车零配件企业的材料员赵晓姝就是这样“中招”的。

离职时,企业以快速支付经济补偿金为由要求她在《离职申请书》上签字,并表示,这是公司的统一模板,都是格式条款。劳动仲裁时,《离职申请书》中“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一句却成为关键证据,导致仲裁庭没有支持她关于补发加班费的申请。

仲裁庭表示,赵晓姝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没证据表明她被公司胁迫,故签字同意无其他争议就不能再申请补偿。

因为公司的“套路”,职工李丽也没能拿到经济补偿金。

仲裁庭上,用人单位拿出她签过字的《离职申请单》时,她才发现在离职原因选项中,自己勾选的是“个人原因”。因此,仲裁庭认定李丽是主动辞职。

“‘公司原因’选项后面的括号内写着‘公司拖欠薪水或未缴纳社保’。”李丽告诉记者,她当时觉得,辞职是因为对调岗不满,而非欠薪或未缴社保,所以就没有勾选“公司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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