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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以“烤全羊”方式逼供 检方不起诉引热议(2)

如《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等法律条文均有明确规定,禁止刑讯逼供。《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警察不得有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的行为。

2021年9月,公安部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将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公安机关以“执法留痕、闭环管理”为切入点,为民警全面配备现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综合运用多种记录方式,实现网上与网下记录相结合、文字与视频记录相补充,对从接报案到案件办结的执法办案各领域、各环节进行记录,形成对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

防止刑讯逼供主要是约束司法权力“不可为”,这是一条底线。刑讯逼供必须被遏止,但在底线之上,司法更要展示“作为”。才能让人们在每个案件中都看到公平正义,法治中国的根基才能坚实。

这个案件中,虽然受害者及家属都出具了谅解书,检方不起诉,但情节恶劣实在是难平民愤,也有损法律威严。此案理应追究刑责,惩前毖后,才能防止类似恶劣的刑讯逼供事件再度发生。

上游新闻李洪鹏

(责任编辑:路子康 CN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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