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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非必要不离哈!严防聚集!

2021年10月28日,黑龙江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第32号公告,结合哈尔滨市疫情防控实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倡导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哈尔滨、不出省,公职人员确需离哈尔滨公出的,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谁派出谁负责,离哈尔滨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哈尔滨后须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方可返岗工作。

二、请近14天内有过涉疫地区旅居史、暴露史或者与最近公布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过交集,特别是同时间去过相同地点或乘坐过同航班、同车次的抵返哈尔滨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执行疫情排查、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对故意隐瞒旅居史、暴露史、接触史,不主动报告疫区行程的,一经排查出将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自理,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三、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流调工作,全面、真实、准确地向调查人员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家庭情况、行动轨迹、人员接触和活动、就餐、就医等情况。对不认真配合流调工作的人员,将实行“龙江健康码”黄码管理;对刻意隐瞒流行病学史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四、严格控制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等聚集性活动,能够线上举办的尽量采取线上方式,确需线下举办的原则上规模不得超过100人并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其中,规模在50人(含)至100人的报所在区县(市)指挥部审批,规模在100人(含)以上的报市指挥部审批,同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凡14天内有过涉疫地区旅居史、暴露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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