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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赞皇民警被指违规没收取保金 警务督察已介入(4)

4万元取保金被没收

刘丽提到,2018年2月5日,她被刑拘28天后变更为取保候审,后赞皇警方以她取保期间外出未请假为由,没收其4万元取保金。

赞皇县公安局作出的《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显示,刘丽交纳保证金4万元,取保候审监管由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土门派出所执行。

河北赞皇民警被指违规没收取保金 警务督察已介入

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显示,刘丽缴纳4万元取保金。新京报记者李英强摄

刘丽回忆,2019年1月25日,她应民警通知前往赞皇县公安局,该局合成作战中心民警张虹让其出示身份证,并通过公安系统查询后告知,因取保候审期间去过北京、广州、湖北十堰三个地方,所以要没收取保金。

“我当时解释说,我外出都有请假,但民警还是作出了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通知书让我签字。”刘丽说,她向民警索要没收保证金通知书,对方未给。

刘丽称,她去北京和广州,事先都有向土门派出所请假。“我去湖北十堰,是因为要回老家报考研究生考试,而且十堰是我户籍所在地,取保候审相关规定要求离开户籍地要请假,回家并不需要汇报。”

刘丽出示的请假条显示,2018年2月27日,她请假前往北京,土门派出所所长丁爱军在假条上签字批示“同意”,并加盖有派出所公章。此外,刘丽还出具了她于2018年3月3日向土门派出所民警曹坤的微信请假记录,显示其请假去广州已被批准。

此外,土门派出所于2021年9月10日出具的一份证明显示,刘丽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每月写有思想汇报,表现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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