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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平台认定劳动关系概率仅1%:骑手变“个体户”(2)

很显然,邵新银被困在了平台和配送外包公司设计的复杂的法律关系网络里。在这张网里,饿了么平台给邵新银派单,迪亚斯公司负责管理,太昌公司给他发工资,其他一些公司给他交个税……当邵新银出事的时候,这其中的任何一家公司都不足以和他构成劳动关系。而确定不了劳动关系,平台和这些外包公司自然也不用支付邵新银的工伤赔偿。

在外卖市场发展初期,外卖平台和骑手之间还是雇佣或者劳务派遣关系,其用工受到劳动法的全面规制。但随着外卖平台的迅速发展扩张,它们开始将骑手配送业务外包给配送商和劳务公司,其本应承担的雇主责任和用工风险也转嫁到了这些外包公司身上。

而处在平台和骑手之间的上千家配送商为了降低成本和风险,也效仿外卖平台继续“甩锅”。他们将自己承接的骑手配送业务进一步外包、分包,不与骑手建立正式劳动关系,逃避社保缴纳义务,成为居中抽佣赚钱的骑手人力“二道贩子”。

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对1907份有效判决研究后指出,外卖平台将骑手配送业务甩给外包公司后,其承担用人单位责任、与骑手认定劳动关系的概率,已经从曾经的100%降到了1%以内;而配送商再将骑手业务层层外包或者把骑手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后,其承担用人单位责任的概率从82%成功地降到了46%到59%。

事实证明,对于平台和配送商来说,这种用工模式成功地帮他们降低了用工风险和用人成本,而万千无法保障自身权益的骑手,只能和邵新银一样,吞下苦果。

外卖平台认定劳动关系概率仅1%:骑手变“个体户”

好在国家已经开始出手治理这种平台企业的用工乱象。今年7月,人社部、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合理界定了平台企业的责任,要求其在公平就业、劳动报酬、休息制度、劳动安全、社会保险以及职业伤害保障等方面承担应有责任,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指导意见》在传统的劳动关系—民事关系“二分法”基础上创设了第三条道路:“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情形”。这意味着互联网平台再也不能拿“没有劳动关系”作理由逃避责任。

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荣在国新办举行的司法审判服务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明确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电商主播等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认定规则,把引导规范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统一起来。

此外,相关部门已开始制定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拟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美团、滴滴、饿了么等平台型企业将会成为首批试点的行业重点企业。

外卖平台认定劳动关系概率仅1%:骑手变“个体户”

浙江大学教授、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何文炯接受观察者网采访时表示,在未来,像外卖骑手这样的“无雇主劳动者”会越来越多,但现行职工社会保险制度以劳动关系为基础,因而表现出种种不适应。所以,社会保险制度必须改革,才能适应劳动力市场的变化、适应整个社会的变化。

劳动者的基本风险应当得到有效的保障,而为提供这种保障所需要的成本,应当由相关的各方来承担。据此,任何一个平台都应当根据其与骑手关系的紧密程度,承担相应的基本风险保障成本。

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孙萍也向观察者网表示,解决目前平台用工混乱,骑手权益无法保障的问题,需要考虑绕开劳动关系谈社会保障,即社保和劳动关系脱钩。

“根据目前的劳动法,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必须以认定劳动关系为前提。这样的思路略显僵化,社会保障人人都需要,但劳动关系不一定人人都有。要做到互联网经济的普惠,就应该考虑如何绕过劳动关系谈社会保障,无论有没有劳动关系,社会保障需要责任到具体用人单位。”孙萍说道。

孙萍表示,最近开展的职业伤害险就是一个很好的尝试,“对于骑手这种高风险职业,最主要的就是伤害险这一块儿,把这个单独拿出来做一个险种,不要把五险一金都弄到一起。不同的工种,要有不同的保障方式。”

对于配送商层层甩锅,逃避雇主责任的问题,孙萍表示,治理配送商应该从平台方切入,因为平台掌握着配送商的定价权。

超过160万个“疑似骑手个体户”

个体工商户模式是外卖平台规避用人风险的高阶手段。

山西省中阳县的骑手杨雄伟就是典型案例。2019年8月起,杨雄伟开始在太原市送外卖,他既是一名骑手,同时也灵活用工平台“好活”在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注册的第「94519」号个体工商户。

送了一年半的外卖之后,杨雄伟因为离职纠纷将站点所属公司告上了法院。结果法院认为他是个体工商户而非劳动者,于是本该拿回的二倍工资差额和经济补偿一分钱没要到,未缴纳的社保也不了了之。

随着“支持平台经济发展、鼓励企业灵活用工”的政策实行,国家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基层政府对注册个体工商户的要求一直比较宽松。但一些外卖配送商却借机诱导甚至强迫骑手注册成为个体工商户,以此来转嫁风险,降低成本。

因为骑手一旦被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就意味着骑手不再受劳动法保护,与公司也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合作关系,签的是承揽合同。这些公司不仅可以光明正大地不帮骑手缴纳社保,还可以把付给骑手的工资变为费用成本,作为进项抵扣,从而降低税务成本。

外卖平台认定劳动关系概率仅1%:骑手变“个体户”

观察者网在爱企查平台查询发现,目前全国经营外卖业务的个体工商户已经超过200万家,且这些“个体户”呈现出集中分布的特点。其中在江苏省就有109万送外卖的个体工商户,而在广西钦州中马钦州产业园这个地市州的产业园里,竟一共注册了14万家经营范围包括“外卖递送服务”的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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