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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币价格“破圈”,三部门联合发布防风险公告(2)

“虚拟货币无真实价值支撑,价格极易被操纵。”三部门在最新公告中提示,消费者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从我国现有司法实践看,虚拟货币交易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投资交易造成的后果和引发的损失由相关方自行承担。

此外,虚拟货币近年也因成为洗钱“新通道”而遭到打击。今年3月,最高检联合央行发布惩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例即利用虚拟货币洗钱。该案中,陈某波卖“假理财”“假虚拟币”集资诈骗1200余万元,并教唆妻子利用比特币“洗白”涉案款。最终陈某波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三部门公告要求,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会员单位应切实加强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监测。记者注意到,2014年就有不少银行声明禁止交易比特币。本月初,中信银行公告称,为保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防范洗钱风险,即日起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将该行账户用于比特币、莱特币等的交易资金充值及提现、购买及销售相关交易充值码等活动,一经发现,该行有权采取暂停相关账户交易、注销相关账户等措施。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程维妙潘亦纯编辑岳彩周校对杨许丽

(责任编辑:路子康 CN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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