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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移风易俗遏制婚俗不正之风(2)

“嫁妆彩礼、‘四大金刚’、三金五金,按照我们当地的风俗,这些都是婚礼上必备的。”曹女士说,“四大金刚”指的是婚礼主持人、跟妆师、摄影师、摄像师;“三金”包括金项链、金耳环、金戒指3种金饰,“五金”则比“三金”多两样,即手镯和脚镯。

此外,喜糖也有讲究。“我们当地的风俗要求喜糖分大糖、中糖、小糖,大糖给当天来参加婚礼的客人,中糖给父母的同事,小糖给老家村子里的人。每份喜糖里还要放一包烟,费用一下子就上去了。”曹女士说。

婚礼场地更是花销的大头。曹女士称:“婚礼当天走仪式的酒店需要提前订,而且场地布置也要请专门的团队。据我了解,布置好点的都要近10万元。”

曹女士和蒋先生原本只想办一个简单的婚礼,宴请一些关系好的亲友,但是双方父母都不同意,说“家里结婚都是按着风俗走的”。对此,曹女士直言自己就像是被当地婚俗架起来推着走。

提到婚俗,让曹女士感到不能理解的还有很多。曹女士和蒋先生早早将结婚日子定在明年二月,就是因为当地习俗要求夫妻二人“走亲戚走满一年的节日”。也就是说,从今年五一开始,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他们两人都要请曹女士父亲这边的亲戚吃饭,还要送礼送烟。此外,按照曹女士父亲老家的习俗,曹女士办婚礼期间还需要请村里的人吃席,而且要连着开席3天,基本上全村的人都要请一遍。“这些婚俗让我觉得很没必要。”曹女士说。

5月7日上午,《法治日报》记者在朝阳区一家餐厅见到了刚刚在老家安徽省宿州市办完婚礼的张先生。今年26岁的张先生谈到自己的婚礼时,语气中带着浓浓的疲惫,他坦言自己终于解脱了。在他的记忆中,这场婚礼只剩下了烦琐而无用的仪式、各种高昂的花销和几百份包得他手酸的伴手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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