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调查发现,执法站内公共视频显示,民警王太平在为雷某办理完业务后,把两张缴费单都交给了雷某。
冷静下来的雷某自称是在着急的情况下骂了警察,知道错了。
最终,雷某因为阻碍执行职务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今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新增“袭警罪”,将《刑法》第277条第五款修改为: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示,执法站里的窗口工作人员,首先是一名民警,为群众办理业务,也是一种执法行为。
对于任何辱警袭警的行为,北京警方将坚持零容忍,依法打击、严厉惩处、绝不手软,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首都民警的执法权威!
北京日报(ID:Beijing_Daily)综合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孙莹莹)、法治进行时、北京警务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