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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男子重伤他人刑拘十几天被放 检察院回应

近日,网传安徽池州一男子把人打重伤被拘留,才十几天就放出来了,引发关注。安徽@贵池检察微博4月22日发布“关于张先锋被故意伤害案的情况说明”称,双方因在饭桌上起争执引发互殴,经审查,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此前无违法犯罪前科,具有自首情节,且已支付5万医疗费,并愿意积极赔偿。检察院表示,被告人的行为虽然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故于2021年2月22日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和取保候审均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的种类,不批准逮捕不代表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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