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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情妇以来例假拒绝 男子怒砍情敌十多下一次没中(2)

判决书显示,刘某翻墙进入杨某的院中,将杨某家房门拽开,见韩某在杨某家西屋炕上坐着,便对韩某说:“今天我非要杀了你”,并用随身携带的砍斧砍韩某。韩某跳到杨某家炕上,用杨某的棉皮靴阻挡刘某,刘某砍了十余下,均没有砍到韩某。随后,刘某用砍斧将杨某家窗户玻璃、镜子砸碎。趁着刘某愣了神,韩某从炕上跳下,将刘某手里的砍斧抢下扔到地上。

失去作案工具的刘某给儿子打了一通电话让儿子回来替他收尸,随后逃离现场,但在逃跑途中被赶来的公安民警抓获。

砸坏玻璃需赔800元,一审被判故意杀人罪

经双城区价格认定中心鉴定,杨某家被砸碎的玻璃及镜子现市场价格为人民币800元。案发后,刘某积极赔偿,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取得谅解。

2021年1月6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起诉刘某。

双城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刘某因对被害人心存怨恨而持械行凶,严重侵害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公诉机关指控刘某犯寻衅滋事罪罪名不当,法院予以纠正。

刘某因怀疑被害人与杨某仍保持不正当关系而对韩某不满,多次扬言要杀死被害人,且于案发当日晚,持铁斧闯入杨某家行凶,砍击被害人十余次,其杀人故意明显,辩护人所提刘某没有杀人故意的辩护意见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纳。因被害人抵抗、他人解救等原因,刘某犯罪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对其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鉴于刘某系初犯,未对被害人造成伤害后果,已取得被害人谅解,对其减轻处罚。

一审以刘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责任编辑:路子康 CN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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