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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中国男子在缅甸多次绑架抢劫被判死刑立即执行(3)

▲4月8日,佤邦当地举行公判大会,宣布对三名中国贵州籍罪犯执行死刑。图片来源/佤邦新闻

3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佤邦司法委法院处公布称,佤邦司法委检察院于2020年11月25日提起公诉,同年12月1日该院立案审查。

司法委法院刑事合议庭认为,被告人刘森祥、周旋、张建波、刘祥、王龙、王勇、黄洁等人所实施的绑架、抢劫、盗窃犯罪活动,“行为恶劣、胆大包天、目无法纪、藐视法律,对佤邦造成巨大的社会负面影响”。

2021年4月8日上午,缅甸佤邦司法委法院在飞机场举行公判大会,依法对刘森祥团伙进行公开审判。法院宣布判处被告人刘森祥犯抢劫、绑架、盗窃罪,被告人张建波、周旋犯绑架、盗窃罪罪名成立,决定对三人“执行死刑,立即执行”。被告人刘祥、王龙、王勇、黄杰4人犯未遂罪,罪名成立,依法分别判处6年有期徒刑。判决宣布后,刘森祥、周旋、张建波三名罪犯当即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当地对三名罪犯宣判、执行死刑的画面随即通过互联网传播回了国内。

佤邦当地消息人士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刘森祥犯罪团伙中仍然有3人在逃,3人均为贵州籍。

上游新闻记者胡磊实习生冷宇

(责任编辑:路子康 CN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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