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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配套措施如何完善(政策解读)(2)

根据目前的失业保险制度,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根据其参保缴费年限,发放不超过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参加过失业保险的临近退休的大龄劳动者,可按规定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同时,对其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面对日益突出的结构性矛盾,建议继续贯彻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强化对大龄职工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多措并举提高大龄劳动者技能水平。”莫荣说。

“下一步应加大对大龄失业人员保障力度,助力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莫荣说,例如,国家可通过税收减免等政策,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通过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鼓励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曾湘泉则认为,大龄劳动者经过几十年的工作历练,有深厚的经验技术积累,在很多就业领域具有明显优势。因此不应该简单把大龄劳动力看作企业的成本和负担。“从国际经验看,延迟退休有利于提高大龄劳动者参与率,推动‘银发经济’发展,有助于提高年长劳动者的收入和消费能力,进而促进消费需求和就业增长,我国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同样拥有广阔前景。”

延迟退休、持续缴费,将提高退休后养老金水平

莫荣介绍,目前,我国养老金待遇计发有很强的激励机制,退休时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多缴费1年,退休时基础养老金提高1个百分点;晚退休1年,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减小、个人账户积累额多1年记账利率,月领取额增多;由于缴费和计发基数增加,待遇调整也会相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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