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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换人生28年:亲情、攻讦与遗憾(5)

对于许敏方的这一决定,杜新枝称是双方未就如何分配赔偿金额一事达成共识,杜新枝说:“此前姚策曾要我‘让着妈妈(指许敏)一点’,我便提出四六开,假如赔偿100万元,许敏得60万元,我得40万元,但许敏坚持要80万元。”

许敏对于自己要单独起诉的解释则是要查明真相,即到底是不是错抱,具体怎么错抱的。截至目前,许敏方起诉淮河医院的案件仍未开庭。

许敏退出联合诉讼之后,杜新枝夫妇及姚策则单独继续起诉。他们同淮河医院的诉讼主要分为两起案件,一起案件为姚策一人诉淮河医院赔偿其治疗费用,另一起案件为杜新枝夫妇及姚策三人诉淮河医院赔偿其精神损失。两起案件高度关联,法院一并审理。

对于第一起案件,姚策认为自己出生后即在淮河医院被“错抱”,脱离了有乙肝病史的亲生父母的监护,因而没得到严格的乙肝加强治疗,未能及时注射疫苗,导致自己28岁就罹患肝癌晚期,他因此请求淮河医院赔偿由此造成的治疗费及相应损失。

该案主要争议点在于,淮河医院在姚策出生时的诊治方案等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姚策罹患肝癌是否与错抱孩子存在必然因果关系。

鼓楼区法院审理认为,淮河医院并未提交杜新枝当年的乙肝表面抗原检验报告单,亦无证据证明其对姚策采取了乙肝疫苗免疫接种措施。因此,淮河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

法院认为,由于淮河医院诊疗行为不规范,管理混乱导致病例资料缺失、未按照原开封市卫生局有关规定为姚策接种乙肝疫苗,以及“错抱”事件的发生,应当认定淮河医院存在重大过错。但是,肝癌的发生除了与防疫有关外,也与个体差异、生活经历等多种因素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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