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程某某在网络上辱骂民警,已涉嫌寻衅滋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民警依法对当事人程某某行政拘留。程某某表示,深知自己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不对,在微信群发布时有些激动,头脑一热,就发出去了,并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我不应通过不合法的途径宣泄心中不良情绪,我对辱骂民警行为进行深刻反思,并向他们致歉!”程某某说。
对此,警方表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一样受到法律的监管和约束。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在网上也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广大群众应多点儿理性,少点冲动。若为呈一时口舌之快,在网络上发泄不良情绪,辱骂人民警察是对法律权威的亵渎,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既然在遇到危险和不公时,第一反应会想要找警察,那么就请维护警察的执法权威,这不仅是增强社会安全感,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亦是构建法治社会,维护每个人合法权利的需要。
记者南开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