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网红烟花”改头换面仍在售
●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的燃点都比较低,用火柴或打火机都可以点燃,这意味着在运输、储存、销售过程中存在火灾危险性,并且燃烧速度比较快,一旦发生火灾就会迅速蔓延
●根据我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无论是作为烟花爆竹类的冷光烟花,还是作为易燃危险物品的“钢丝棉烟花”,其生产、运输、存储和销售行为均应取得相关监管机构的行政许可
●在多个通知发布后,仍有网店在销售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地铁、快递等环节安检存在漏洞,买卖双方仍然能够正常收售货物
春节期间,多地发生燃放烟花爆竹事故,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安全风险问题引发关注。
2月14日,应急管理部官网发布通知,明确将冷光烟花纳入烟花爆竹管理,对非法网售集中清理整治;2月16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整治要求,目前在实体店面和网络平台销售的“钢丝棉烟花”要全部下架并妥善处置;2月19日,国家邮政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邮政管理部门和邮政、快递企业严密防范违法寄递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行为。
短短几日,多部门密集发文,并且没有留下“过渡期”“缓冲期”,可见有关部门治理的决心。
然而,《法治日报》记者近期调查发现,在多个通知发布后,仍有网店在销售“仙女发光棒”“电子烟火”等冷光烟花和可以甩出炫酷视觉效果的“钢丝棉烟花”,从现实执行情况来看,与要求的“全部下架”和“禁止违法寄递”还有不少差距;地铁、快递等环节安检存有漏洞,买卖双方仍然能够正常收售货物。此外,对于如何检测和认定,如何妥善处置卖家主动下架和买家购买的“钢丝棉烟花”,仍未有明确规定。
人民网北京2月17日电2月16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查处打击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印发通知,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