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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亲当天车内发生关系 因"强奸罪"获刑三年男子昨出狱

相亲当天车内发生关系 因"强奸罪"获刑三年男子昨出狱
2021-03-02 14:34:12 华商报

原标题:相亲当天车内发生关系因"强奸罪"获刑三年男子昨出狱

华商报2020年9月报道的“相亲当天车内发生关系,男子遭婚介所索偿拒绝后被报警,因强奸罪获刑三年,宁愿不减刑也不会认罪”一案有了新的进展。2月28日上午,服刑整整3年的河北青年小邸走出监狱,重获自由。小邸的律师告诉华商报记者,对于小邸家人的申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立案,目前已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小邸出狱后第一时间接受华商报记者专访:“我没有强迫对方,我没有犯罪,所以服刑期间,虽然有减刑机会,但我不会以认罪换减刑,我相信法律会还我清白。”

华商报:从2018年3月1日被刑拘到出狱,你整整在监狱待了3年?

小邸:是的,整整3年,一天不少。在监狱的每一天,我无时无刻不在想:自己怎么会惹上这个官司?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与案件有关的每个人的每句话,我每天都会反复思考,包括婚介所老板、应征女子以及所有办案人员。

华商报:说说你的个人情况,怎么会想到去婚介所征婚?以及案件的经过是什么样的?

小邸:我是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人,1988年3月出生。2008年退役后,先是在当地一家企业上班,期间谈过恋爱,但没有成功。后来,我考入河南一家单位工作。2017年底、2018年初,通过网络,我与滦南县一家婚介所的老板王某取得了联系。2018年春节期间,我回河北探亲。当年2月21日(正月初六),我通过微信红包的方式给王某发了188元的婚介费。第二天,王某联系我说,有位叫王英(化名)的女孩人很不错,让我到婚介所看看。2018年2月22日下午5时30分许,我赶到婚介所,见到了时年25岁的小王。

到婚介所之前,我和王某、王英都不认识。在婚介所时,我听王英叫王某舅舅,但当天晚上一起吃饭时,王英称她和王某没有亲戚关系,“舅舅”只是一种称呼。后来我听朋友说,王某曾因盗窃、强奸被判过刑(华商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证实这一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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