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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催生” 能否逃离低生育陷阱(3)

东北“催生” 能否逃离低生育陷阱(3)
2021-02-20 23:19:37 新京报

“发展是最好的避孕药。”她直言。

除却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对生育的自然“降温”,计划生育的国策则加速了东北地区向低生育率的转变。

宋丽敏分析,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后,东北地区控制得比较严格。因为政策执行力度大,很多人不敢违反生育政策,这又与东北地区国有经济比重高相关,“单位人”多,易于通过工作、身份等进行控制。

“城镇化越是发达的地区,职工比例越高,他们不仅享有劳动保障,而且在住宅、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享有较高的福利待遇,一旦因违反政策而遭受处罚,受到的经济损失更大,不仅要缴纳罚款,而且对其升职、加薪造成直接影响,甚至面临失业或被注销城市户口。”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副教授侯力曾撰文指出。

她还提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在东北地区的高沉没成本,东北地区城镇化率一直较高,因此,很少有城市职工愿意为多生育而承担违反政策这种高成本,从而使计划生育政策在东北地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刘女士之前的一个邻居,曾因为超生被罚款,工资降了级,生活也变得很紧张。“后来这个惩罚程度似乎越来越重,还听说过有人因此被开除。我们那个年代的工作和现在不一样,有人丢了工作可能真的就没有营生了。”


警报拉响

多重历史因素下,东北低生育格局已然显现。

宋丽敏前几年在生育研究中提出了“生育意愿刚性”的概念。她解释称,人口的生育意愿一旦降低就很难提升,进而形成一种惯性,不愿再多生育子女。

27岁的杨景尧直言自己这一代人多生的意愿不大。“我身边的同龄朋友,人在长春的大多数都已经结婚,也有不少生了孩子。但认识的人中,只有一个朋友生了二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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