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人民法院西阳法庭法官张敏在调解一起邻里纠纷时,引用“六尺巷”的故事劝说双方息事宁人、达成和解。
当事人王某与韩某是几十年的邻居,因翻盖房屋,二人发生争执,韩某一怒之下将王某后院墙砸了一个窟窿。作为诉源治理机制驻村法官的张敏了解情况后,联系村委会、司法所、派出所组成调解小组,通过调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这是咸阳市探索诉源治理模式化解基层矛盾的一个缩影。2019年以来,咸阳市探索推行基层党建链、群众兴趣链、司法保障链、社会文明链、创新服务链“五链共治、法在基层”诉源治理模式,将其作为党委政府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制度性创新。
咸阳市成立诉源治理临时党委,把党支部建在法律服务站、党小组设在法律服务窗口,由驻村(社区)法官担任村(社区)党支部副书记、乡镇(街道)法律服务队临时党支部书记,把党建工作内嵌在诉源治理主线上,积极架构“集约高效、多元共治、智慧精准、整体推进”的诉源治理新格局。
通过将市县两级综治中心、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诉调对接中心数据整合共享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法律服务站和法官工作室,搭建起覆盖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的4级基层诉源治理平台,着力破解基层法院“案多人少”“案结事未了”和基层纠纷“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等难题。
法官提前介入,有助于防患于未然。咸阳市发挥各级法院在诉源治理过程中的推动、规范、指引、评价和保障作用,推进“一村一法官”全覆盖,建设各级法官服务平台,增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元素”。淳化县的刘法官有空就往自己包联的润镇跑。“这叫上门‘巡诊’,跑一跑就能发现一些矛盾苗头,然后集中开展法治宣讲,力争一次性解决。”刘法官说,如今润镇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风尚已深入人心。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