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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四年起诉生产事故类犯罪7978件13205人

检察机关四年起诉生产事故类犯罪7978件13205人
2021-01-28 15:01:09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月27日电近四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9914件16488人,提起公诉7978件13205人。犯罪呈现罪名集中、多为过失犯罪等特点。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了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主要情况,并发布以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为主题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十五批指导性案例。

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不捕率达43.6%

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表示,2017年1月至2020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刑法第131到139条所涉11个罪名)3923件6934人,批准逮捕2348件3909人,不批准逮捕1729件3025人,不捕率为43.6%(其中,无社会危险性不捕占48.8%,证据不足不捕占43.8%,不构成犯罪不捕占5%,其他情形占2.4%)。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914件16488人,提起公诉7978件13205人,不起诉1686件3283人,不诉率为19.9%。

据悉,除2020年受疫情影响受案数量下降外,检察机关每年受案量总体稳定,罪名主要涉及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等。

危害生产安全刑事犯罪多为过失犯罪

据介绍,危害生产安全刑事犯罪呈现出三个主要特点:

一是罪名集中,检察机关受理的案件中,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最主要的罪名,每年的占比均超过80%,其次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占比在10%以上。本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便是以这两个罪名为主。

二是多为过失犯罪,且多因一果。危害生产安全犯罪为事故类犯罪,所涉罪名中,除了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为故意犯罪,其余均为过失犯罪。案发原因主要是涉案单位或人员安全意识淡漠、缺乏从业资质、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内部监管混乱、相关职能部门外部监管不到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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