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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换人生”案二审开庭:激辩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医疗费赔付比例(4)

“错换人生”案二审开庭:激辩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医疗费赔付比例(4)
2021-01-26 21:57:20 新京报

不仅周兆成,姚策本人也非常关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他写过一份《关于“提高我国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的立法建议书》,称4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既不能抚慰他和家人遭受的巨大精神痛苦,又可能导致淮河医院违法侵权成本过低,不足以警戒、防范侵权行为再次发生。

作为一名生命垂危的肝癌晚期病人,姚策希望立法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可以得到提升。只有在立法层面得到改变,各地法院才能有科学的、统一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裁量标准,充分发挥法律规范社会行为的作用。

1月21日,杜新枝夫妇将这份立法建议书寄往北京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新京报记者查询物流信息发现,1月23日,相关材料已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收发室、最高人民法院收发室签收。

养父母诉淮河医院案已经立案

除了上述争议,周兆成还在26日的庭审中表达了姚策的诉求——不再要求淮河医院赔偿其28岁以前的乙肝治疗费用。周兆成说,这部分费用将由姚策的养父母,也就是蒋艳丽夫妇另行主张。“这部分费用有30多万元,姚策这么做是为了报答养父母的养育之恩。”

事实上,早在2020年9月11日案件一审开庭时,蒋艳丽夫妇就曾另行主张他们为姚策支付的医疗费。这意味着,姚策的相关诉求可能无法得到法院支持。但后续审理时,蒋艳丽夫妇放弃了这一主张,所以一审判决的赔偿金额实际包含了蒋艳丽夫妇为姚策治病的开支。

尽管如此,蒋艳丽夫妇并未放弃对淮河医院追责,他们与亲生子郭威诉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案已在鼓楼法院正式立案。蒋艳丽一方代理律师李圣告诉新京报记者,该案开庭时间为2月24日。

李圣说,蒋艳丽一方的诉求是由淮河医院赔偿错抱孩子造成的精神损失、其他相关损失。而要想确定具体赔偿金额,先要查清当年“错抱”事件的真相。

李圣表示,此前的姚策、杜新枝夫妇诉淮河医院案中,鼓楼法院曾认定淮河医院在“错抱”一事上存在重大过错,但并未查明过错出在什么时间、哪个环节,“是孕产妇、医生、护士还是助产士的问题?是在病房、婴儿室、待产室还是手术室出了问题?是管理问题、过失问题还是故意人为的问题,这些都没有查清楚。包括病历缺失,也没有查清遗失的原因,而且病历还存在多处不正常的涂改。”

李圣认为,在这样的前提下,他的当事人难以判断法院判赔金额是否适当。因此,他们会在接下来的诉讼中继续要求查明“错抱”事件经过。

新京报记者 张惠兰 刘名洋

(责任编辑:李平书 C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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